“不要用你那卑微的爱情去玷污古建筑。”在北京,一名女子看到一对情侣站在司马台长城

胡萝卜说法 2025-10-05 13:46:12

“不要用你那卑微的爱情去玷污古建筑。”在北京,一名女子看到一对情侣站在司马台长城5号烽火楼墙体上,刻名字和爱心,便上前说道这样不好吧,对方却未理会,继续刻字,最后两人还拍照留念。这一幕被该女子拍摄下来发布到网上,第二天,当地民警就找到了这两人,对其依法进行拘留和罚款。 10月4日,温某和刘某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正在旅游途中,会被突然出现的民警喊住,并被带回了派出所。 他们两人既害怕,又隐约知道自己犯了错,当时不敢多问,只能乖乖配合。后来他们才明白,自己如今的处境,全是咎由自取。 在前一天,他们跟随旅游人群来到北京司马台长城,两人手牵着手,感受着古建筑的历史气息。 看着阳光洒在古迹上,长城巍峨的气势仿佛将两人带回了古代。这时,温某突发奇想:我们能不能把名字刻在上面?和古建筑齐名呢? 刘某某觉得男友这个想法很棒,十分浪漫。 于是,刘某某先捡起一块小石子,在5号烽火楼的墙体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字迹歪歪扭扭,看得出书写功底并不好。 当时,有路过的游客看到后小声提醒:你们干嘛呢?不能在上面刻字!但提醒过后,游客们还是继续往前走,没有停下阻止。 这阵动静引起了一名女子的注意,她平时本就是个秉持正义的人,见状直接上前阻拦,说道:你们这样不好吧,这可是古建筑呀。 温某却充耳不闻,继续刻着自己的名字。该女子有些生气,本想上前制止,又转念一想不能以暴制暴,便立即拍下这一幕发布到了网上。 温某和刘某某是在10月3日下午两点左右开始刻字的,到16:30,他们留下“爱情印记”后才离开。 民警看到网上的视频后立即展开调查,在第二天上午就将两人依法抓获。面对证据,温某和刘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此前觉得男友浪漫的刘某某,如今满心懊悔,认为温某太愚蠢,把自己也拖入了困境——若不是温某提出刻字的想法,自己也不会被拘留、罚款。 可刘某某已经21岁,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却连最基本的对错都无法分辨,就这样跟着26岁的温某犯下了错。 网友们的评论更是直击要害:这可是历经千年留存下来的古建筑,承载着厚重的历史与文化,何其珍贵。 你在上面刻下所谓的爱情痕迹,用卑微的执念去破坏古迹,有意义吗?现在自食恶果,一点也不冤,就该重罚,以儆效尤。 1、温某和刘某某在司马台长城刻字,到底违了啥法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司马台长城是国家保的名胜古迹嘛,他俩用石头刻字就是故意损坏。所以按这条例,警察罚钱、拘留他俩是对的,没毛病。 2、为啥温某和刘某某没被判刑,就只是拘留罚款啊?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要判刑得够“情节严重”,比如把古迹毁得特别厉害,或者反复搞破坏。他俩就刻了几个字,没到那程度,所以不算犯罪,就按治安问题处理了。 3、除了拘留罚款,温某和刘某某还得赔别的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除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他俩刻字把长城墙弄坏了,不光受处罚,还得承担民事责任。说白了就是可能要掏钱,把损坏的地方修好不,这个是跑不掉的。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 信源:九派新闻202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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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42

用户10xxx42

3
2025-10-05 14:43

终身禁止进有石头砖头的景区!

哦额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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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5-10-06 17:13

,应对破坏文物违法犯罪,重判刑加巨额罚金!列入诚信黑名单

胡萝卜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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