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评述】李在明出手改变青瓦台的规则,韩国检察厅被撤去调查权。“青瓦台魔咒”或

文城观点 2025-09-29 16:08:44

【热点评述】李在明出手改变青瓦台的规则,韩国检察厅被撤去调查权。“青瓦台魔咒”或许以后就不灵了。 李在明出手,改变青瓦台的规则。议会通过了关于韩国检察厅的修正案。根据修正案,政府计划撤销检察厅,并新设立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简称“重调厅”),实现检察机关在起诉与侦查职能上的彻底分离。 其实,这将撤去检察厅的调查权。而将其权力剥离出来,划归给建设的重调厅,该厅由行政安全部长官主管,这就将其权力从归法务部长官管辖的公诉厅从分离出来。据悉,对于撤销与新设的机构,均设有为期一年的过渡期。这份修正案的通过,意味着存在了78年的韩国检察厅,将在明年9月彻底成为历史。 那么,韩国为什么要对检察厅进行“修正”,或者说削减原本检察厅的检察权力,将其剥离给新设的重调厅呢? 首先,原来的检察厅权力太大,同时掌握“侦查”和“起诉”这两大权力。检察厅既有权力自己去调查案件,又能决定对政府各级官员提起公诉。这存在一种可能,如果起诉证据不足,检察厅又可以继续去“侦查”,如此一来,其权力实在太大了。 其次,李在明可能是想从政治和法律机制上消除导致“青瓦台魔咒”屡屡显现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检察厅频繁介入政坛高层,甚至重点调查最高层,假如最高层与检察厅不和的话。这就造成了一大批高官落马,甚至包括多届青瓦台的主人,造成了议论纷纷的所谓“青瓦台魔咒”。 此外,检察厅还介入财阀案件,延伸其权力,这使检察厅实际上形成“影子权力”。检察厅有此特殊权力,便可以掌控财阀,甚至权钱交易,形成了牵制政府,影响决策的幕后决策机制。对韩国政商两界影响太大。近几十年的总统更替中,几乎每一任卸任总统都被检方立案调查甚至判刑,财阀企业高层也非常畏惧检察厅,这其实是扭曲了正常的政治决策机制,超常使用法权。 再次,检察厅同时拥有公诉权和调查权(侦查权),这就容易使检察官有了根据自己的意愿判案的很大可能性。因而,他们可是对政坛高官或财团公司高管加重判罚,也可是对他们不起诉,“网开一面”,总之,检察官在判罚方面有随“意”性,随他们自己的意去判案。 最后,李在明其实是在继续推动文在寅时的检察机关改革,限制检察厅的权力。文在寅上台之后,开始大力推动对检察机关的改革,试图通过改革来限制检察厅过于大的权力。尹锡悦上台前的一个月内,即2022年4月30日和5月3日,韩国国会接连通过《检察厅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两项法案均旨在分离检方侦查权与起诉权,禁止其对某些重大案件的直接侦办。之前,韩国检察厅有六大直接侦查领域,包括腐败犯罪、经济犯罪、选举、官员渎职、军工项目,以及重大灾难,而经文在寅推动改革,检察厅能够直接侦查的案件只剩下“腐败犯罪”和“经济犯罪”这两个领域。 然而,曾担任检察总长的尹锡悦上台后,开始推翻文在寅的改革成果,重新让韩国检察厅拥有原来的权力。而且,尹锡悦执政时期,还将大批“亲尹派”检察官与检察机关内部人士安排在政府的关键岗位,尹锡悦政府“强化检察权”,而且,还还将检察厅的运作机制“复制”到政府管理机制上,使韩国政府成了扩大了的“检察厅”,因而,人们讽刺尹锡悦当政的韩国为“检察共和国”。 李在明上台之后,当然不会允许尹锡悦搞的这一套继续维持下去,于是,他开始推动改革,把文在寅当政时未完成改革措施继续推进,把被尹锡悦复辟的措施废掉,推动改革向前发展。 而对原来的检察厅权力进行分离,设立公诉厅和重调厅两个新机构,就是改革的重要成果。 李在明试图直接把检察权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而将韩国司法体系的主导权进行革新,司法权归公诉厅,而侦查权归行政部门来主管。他在推动青瓦台原来尹锡悦时期的“检察厅”机制,转向更健康合理的运作机制,“青瓦台魔咒”或许以后就不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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