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区决定收租户的车辆管理费,每个月每台车150元。租户们一起商量,希望能让谢大姐从房租里把这笔钱扣掉。谢大姐觉得这不合理,就去找社区反映。社区工作人员说他们小区本来就小,范围不大,自己村的村民都没地方停车,只能采取这样的办法,而且这也是通过居民代表投票决定的。 谢大姐有一栋四层楼的房子,房子修好后就租给了四户人家,每家住一层楼,每户一年租金1200元。 靠着这笔收入,谢大姐每个月能有4800元,日子过得相当不错。 不过最近社区出了公告,说租房子人家的车要收钱,每个月150元,要是办半年卡,一年算下来是1500元。 这事儿直接影响到了谢大姐家的四户租客,因为他们每家都有车。照这么算,每户每年要多花一笔钱,加起来总共得损失1000多。 租客们后来还是把钱交了,但之后找到谢大姐,想让她把这笔车辆管理费从以后的房租里扣掉。 谢大姐和这几户租客关系都挺好,跟兄弟姐妹似的。人家都开口了,她也不好多说什么。 再加上这些租客都是长期租的,要是因为这点钱闹得断了来往,还不知道以后来租房子的人会不会像他们这么通情达理。 可谢大姐也不想自己掏这笔钱,就又找了社区。想问问能不能让停在自家院坝里的两辆车不用收钱,毕竟那是自己家的院坝。 至于另外两辆停在外面的车,虽说外面没画停车位,她也同意交钱。 要知道,一辆车每个月150元,四辆车就是600元。要是这笔费用都让谢大姐来承担,那她一年就要少收入7200元。 社区主任也说了,这也不怪他们。他们也不是想靠收这笔钱来增加收入,主要是他们社区本来就小,道路又窄。 他们这地方离地铁口近,来这儿租房的租客特别多,再加上现在每家都有一辆车,有的甚至有两辆,导致他们自己村的村民都没车位停。 所以才定了这个方案,目的也是为了方便村民停车。 谢大姐又强调,她的租户有两辆车是停在自己家院坝里的,没妨碍到其他村民。另外两辆停在外面,虽说外面没画停车位,该交的钱他们认。 可主任还是说,这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的。这是居民代表们一起提议定下来的,他要是直接推翻,那就不民主了。 他还表示,以后社区会统一画停车位,但就目前来看,谢大姐家的四辆车还得交钱,要一视同仁。 谢大姐也没办法,毕竟主任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但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她还是决定继续往上面反映,看看自家院坝里停的车能不能不用收费。 网友们对此也有不同看法。有的说,大家说得都有道理,外来人口确实影响了本村村民的生活便利,适当收点费能减少车辆堵塞,还能有笔收入,挺好的。 也有人说,不能这么欺负外来人,人家来这儿租房,不也是给村民创造收益了吗,不能只看到他们带来的麻烦,看不到他们的好处。 再加上人家有两辆车都停在自己租的房子的院坝里了,也没碍着别人什么事,社区的制度应该再完善点,更人性化一点就好了。 从社区角度来看,制度是通过居民代表一起协商决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小区车位紧张,优先保障本村村民停车的问题。 但谢大姐提出自家院坝停车未影响其他村民,这一特殊情况也确实存在。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如果谢大姐的院坝属于其专有部分,那么她对院坝有自主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小区整体规定的前提下,社区强制对其院坝停车收费,可能存在侵犯谢大姐合法财产权益的嫌疑。 根据《村民 委 员 会 组 织 法》第二十七条,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虽然社区通过居民代表协商决定收费,但如果没有充分考虑像谢大姐这种特殊情况,一刀切地执行收费政策,可能与该法律条款精神不符。 可以进一步协商,做到更加公平合理 ,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让制度既有刚性又不失人性化。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近日,江苏无锡,一名裁缝正在干活,店里进来一位40多岁的大姐。她四处张望了一眼,
【6评论】【13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