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女子要生孩子了,婆家却拿不出生孩子住院的钱,她只好找父母要回18万彩礼

可爱多黛山 2025-09-20 19:55:10

浙江台州,女子要生孩子了,婆家却拿不出生孩子住院的钱,她只好找父母要回18万彩礼钱,可她和丈夫上门多次,父母就是一分钱都不给回她,女子想起自己出嫁的时候,父母没给她办婚宴,甚至没有给她一件嫁妆,于是她起诉父母要回彩礼。 女子十月怀胎,她抚摸着肚子,腹中的孩子,就要来到这个世界上了,可她却没有为人母的快乐,一想起生孩子要花钱,她就扶着肚子,侧到左边,不一会儿又扶着肚子,侧到右边,丈夫也在旁边辗转难眠。 小夫妻俩商量了一下,他们结婚之后,实在是生活艰难,现在生孩子都没有钱了,女子跟丈夫商量,还是找父母要回彩礼钱吧。 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了,女子也不知道,丈夫一家为了迎娶她,家中已经掏空了积蓄,嫁过来之后,女子也体谅婆家,并没有花钱大手大脚,她和丈夫一条心,只想把日子过好。 无奈的是,婆家没有积蓄,创业无资金,工作也不好找,加上女子结婚之后很快就怀孕了,女子更加不能找工作了,丈夫只能更加拼命工作,养着妻子,他更要为孩子的出生挣奶粉钱。 即使丈夫很努力,小两口的日子还是过得紧紧巴巴的,如今就要生孩子了,女子不想亏待自己,不想开口问亲朋好友借钱,她只想拿回应得的彩礼,度过难关。 在女子结婚之前,在订婚的时候,丈夫就给女子的父母18万彩礼,当时女子并没有想这么多,觉得彩礼给父母保管着,也是合情合理的,她从来没有想过把彩礼给父母有什么不妥。 但现在,她和丈夫实在是没有办法了,生孩子肯定是要花一大笔钱的,女子不得不带丈夫回家,开口问父母要彩礼钱。 女子本来以为,只要把自己现在遇到的困难跟父母一说,父母就会心疼她,理解她,也会心疼外孙或者外孙女,会爽快地拿出一部分的彩礼钱给她渡过难关。 结果父母没有一句好话,说那彩礼钱给了他们就是他们的,他们一分钱也没有给回女子。 女子和丈夫空手而归,但她不甘心,她始终觉得丈夫给她彩礼,她给父母保管,并不是给了父母,自己有困难,父母应该把彩礼钱拿出来。 可现在,显然她的父母不愿意把彩礼钱拿出来,父母已经把彩礼钱当成他们的了。 女子不服气,又和丈夫多次上门,希望父母能够心软,拿钱出来让她好好把孩子生下来。 但即使他们多次上门找父母要彩礼钱,父母就是不给,不管女子用什么理由,父母就是不心软。 这下女子是看清父母的心思了,父母就是要拥有那18万彩礼钱,他们是不会归还的。 女子意识到父母是这样的人,她这才想起了自己结婚之前,父母没有给她办婚宴,也没有给她置办一件嫁妆,她才意识到父母只是拿她来换彩礼钱而已,她感到很心酸,她替自己感到不值。 她是女儿,不是换取彩礼的物品,她可以赡养父母,但不是父母换取彩礼的女儿,她不甘心这18万就这样放在父母那里,自己和丈夫过苦日子,于是她就起诉父母,要求父母返还彩礼。 那么父母是否要给女儿返还彩礼呢? 首先,父母给女儿返还彩礼,实际上就是把彩礼返还给小夫妻俩,这种情况比较复杂。 正常情况下,如果女子没有和丈夫生活下去,离了婚,那么女子的父母是需要返还彩礼的。 《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明确了三种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是最主要的一种情况。如果男女双方最终没有登记结婚,原则上彩礼应当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即使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实际共同生活,离婚时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的“生活困难”指的是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适用这种情形,必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现在情况比较特殊,是女儿让父母返还彩礼,并不是女婿要求岳父岳母返还彩礼,这种情况下就要看家庭的氛围了。 其次,女儿确实遇到了困难,要父母返还彩礼,父母不返还,其实这是不利于家风建设的。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一般情况下,疼爱女儿的父母,应该能够理解到女儿的难处,会拿出一部分彩礼钱给女儿渡过难关。 这件事经过法院审理,觉得女子生活有困难,父母应当返还10万元。 那么你觉得父母应该返还彩礼给女儿吗?来源:大参考9月20日#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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