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悲催了!同居18年,男子生前3次以书面形式承诺将名下房产赠与女友,没想到的是,

小美很美 2025-08-09 01:21:42

太悲催了!同居18年,男子生前3次以书面形式承诺将名下房产赠与女友,没想到的是,在去世一个月前男子撤销赠与,等男子去世后由其母亲通知女友。女子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法院进行了宣判!撤销赠与行为合法有效,房子归其母亲继承! 网友:这男人做的不地道!你不想赠与,可以提前讲清楚,为什么等去世后突然撤销呢? 2005年,李女士和张先生两人一见钟情,进入了热恋期,不久之后,两人就开启了同居生活。 张先生名下有一处房产,在同居期间,张先生曾三次作出书面承诺,等他去世之后,将名下的房产赠与李女士,但是,由于种种的原因,房产始终没有过户。 2023年5月,张先生已经病危了 为了给母亲未来的生活一份保障,张先生在亲友的见证下,录制了一段视频,视频内容显示,撤销房产赠与,张先生还签字进行了确认。 一个月后,张先生因医治无效,便撒手人寰! 9月份,张先生的母亲刘老太按照儿子的临终前的遗嘱,将所有赠与协议作废的消息,告诉了李女士。 李女士知道后,情绪崩溃,嚎啕大哭!认为张先生欺骗了她的感情。一气之下起诉了刘老太,要求刘老太履行赠与手续,称因购房资格问题未能按时过户。刘老太则称儿子生前已合法撤销,房子的归属权就是属于我的,两人争执不休。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赠与协议真实有效,但房产未过户,赠与人有权撤销。故张先生生前撤销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故驳回李女士的诉求。 网友看到后纷纷为李女士打抱不平:跟了这个男人18年,到最后被吃干抹净,什么都不剩下,连房产也落空了。 还有的网友说:这很正常呀!毕竟老母亲年纪大了,儿子死在了前面,给老母亲留点财产,是为了让老母亲以后的日子不要过得太艰难。 还有的网友说,既然你不想给房产,那就不要轻易做承诺,最后 你让人家白高兴了一场,岂不是有点不道德吗? 针对这件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评论区讨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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