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名男子外出打工,房租每月700元,电费却比房租还要贵。一开始他并没有产生怀疑,就这样交了九年。可现在发现,自己的邻居也是租客,电费每个月才100多,他感觉自己被骗了,赶紧找电工查看情况。结果发现,房东的电线搭在了自己的电表中——也就是说,这九年来,男子一直在帮房东交电费。
男子韩先生气得捶胸顿足,他诉苦称老母亲重病在身,自己经济本就拮据,房东却还干出偷电这种缺德事。他声泪俱下地说,结婚多年都不敢要孩子,就是想等经济宽裕些再考虑。
得知自己九年的电费竟是在为房东“买单”,韩先生怒不可遏,立即电话联系房东,要求其速来处理,否则就报警。最终,房东仅愿归还1万余元,还坚称自己并未偷电。韩先生一气之下,决定起诉房东。
韩先生来自河南驻马店,16岁便外出打工,卖过手机,住过各地,如今是一名搬运工。虽然工作辛苦,但无需投资,日子倒也踏实。然而,母亲的重病让家庭经济雪上加霜,他和妻子结婚多年都不敢要孩子。
看到同事们的孩子都上了幼儿园,韩先生心中满是愧疚。他特别喜欢孩子,每次看到都会忍不住抱一抱、夸一夸,幻想着自己未来的孩子也如此可爱。为了这个梦想,韩先生工作更加努力,也积累了一些老客户,经济状况逐渐好转。
但韩先生总觉得开支特别大,尤其是电费。两人租金才700元,水电费却高得离谱,有时甚至压得他喘不过气。起初,他以为是广州电费高,没太在意。但后来听说同事电费才一元一度,每月仅100元左右,而自己却高达1000元。韩先生觉得不对劲,询问其他租客,他们也表示电费正常。
韩先生寝食难安,决定一探究竟。他关掉所有灯,发现电表依然飞速转动,如同高速运转的车轮。他惊恐万分:难道自己这九年都在白白交费?电表出了问题,还是有人偷电?
次日,韩先生请来电工检查。电工从电箱中理出多根电线,逐一排查后发现,3楼的电线搭在了2楼的电线上。显然,这是线搭错了,2楼在为3楼交电费。而3楼,正是房东的住所。韩先生恍然大悟,原来是房东偷了自己的电,让自己九年来多付了几万元电费。
韩先生气得浑身发抖,自己省吃俭用,房东却一边收租金,一边享受无偿的电。他立即打电话质问房东,对方却不承认。韩先生硬气地说:“你不过来解决,我就报警抓你!我信任你,在你这里住了九年,你却这样回报我?”
最终,房东只愿按每月150元电费计算,九年共支付1万余元给韩先生。韩先生不答应,他说自己这些年交的电费有八九万,就算平摊,房东也应给自己三四万。房东却坚称自己没用那么多电,否认偷电,说是电工搭错了线。
韩先生气不过,因得不到合理解决,便提起诉讼,要求房东赔偿多交的电费及精神损失费。
一、房东将电线搭在韩先生电表上,能否判定为偷电?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等,将受法律制裁。但此事件中,仅知3楼电线搭在2楼电表上,尚无法证明房东故意为之。需更多证据证明房东主观上有偷电意图,才能判刑处罚。若只是施工过错,则不能认定房东盗窃。
二、韩先生承担高额房租与水电费,结果却是房东偷电,能否索要赔偿及精神损失费?
根据《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者将被追缴电费并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此事件中,无论房东是否有意偷电,韩先生承担了本不该支付的费用是事实,因此赔偿多支付的电费毋庸置疑。但韩先生索要的精神损失费,则可能难以得到支持,因需举证证明其因该事件造成了精神损失,这一点举证难度较大。
大家如何看待此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齐鲁晚报7月26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