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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挖出偷逃车辆购置税的“利益链”

免税优惠不是“唐僧肉”!

宁夏贺兰:挖出偷逃车辆购置税的“利益链”

本报讯(记者单曦玺通讯员王萍)“买车别只顾省事!按程序办、留好发票才能维权。”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检察院在该县二手车销售中心摆起普法摊位,检察官现场揭秘“销售员私吞代缴购置税”的陷阱,让围观顾客直呼“长见识了”。

这场普法源于贺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2022年7月,刘某在贺兰县某4S店购入一辆轿车,后将3万余元车辆购置税转交给4S店工作人员陈某,由其代缴车辆购置税、代办新车上牌手续。两年后,刘某计划卖掉这辆轿车,但在交易过程中,刘某却被税务机关告知其从未缴纳过车辆购置税。刘某这才惊觉自己被骗,遂于2024年3月报警。

公安机关经侦查得知,近年来,国家推出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这一优惠政策,陈某、张某从中嗅到“商机”,利用监管漏洞为刘某等购车人员伪造留学回国人员身份材料,以此骗取购车人员预缴的税款。

2024年5月,该案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贺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审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开始思考:被伪造留学回国人员身份的只有刘某一人吗?为找到答案,该院构建“涉车辆购置税诈骗类案件监督模型”,调取留学人员免税车数据和留学人员信息数据并进行碰撞比对,共发现异常数据100余条。

通过多次走访核查,办案检察官摸排出利用虚假留学人员身份免缴车辆购置税90余人次,涉嫌偷逃税款200余万元,而所有犯罪事实均指向陈某、张某。经查,张某原为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其在税务审批窗口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陈某伪造购车人的留学人员身份材料,骗取购车人应缴的车辆购置税。该院遂将张某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移送至该县纪委。

根据已查清的犯罪事实,今年2月,贺兰县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诈骗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今年5月,贺兰县纪委将张某涉嫌职务犯罪案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

这起案件也暴露出汽车销售行业存在管理漏洞。在提起公诉后,贺兰县检察院向相关汽车销售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汽车销售公司对购车人员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进行统一规范保管。同时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培训,完善机制,规范销售服务流程。

同时,贺兰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多家汽车销售公司、中介,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宣传,提高其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