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7 日,辽宁朝阳的大凌河景区内,一幕引人争议的场景映入众人眼帘。一个老年暴走团身着统一服装,正列队准备出发,整齐的队伍却意外地阻挡了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的前行道路。从现场视频来看,双方似乎在进行沟通交流,可暴走团却未即刻让出通道。 据悉,当时这三辆车正处于执勤状态,并非执行紧急救援任务。 双方僵持了短短几分钟,气氛略显紧张。最终,双方各退一步,救护车选择倒车靠边,腾出一块空间,老年暴走团这才得以列队出发,救护车和消防车也因此恢复了畅通。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时,行人与其他车辆必须予以让行,若阻碍通行,可对其处以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罚款;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涉事人员将会面临 5 至 10 日的拘留处罚。 然而,此次事件的处罚结果却仅仅是对暴走团领队进行批评教育。 做出这一处罚决定,相关部门大概率是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的。 其一,涉事的消防车和救护车当时并非执行紧急任务,没有争分夺秒抢救生命财产的紧迫性。尽管它们肩负执勤职责,但与真正的紧急救援情况存在区别,从法律层面严格界定,其通行优先权的行使范畴相对模糊。 其二,此次事件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没有因阻碍通行导致任何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也未造成财产损失等恶劣影响。从结果来看,整体事态在可控范围内得以解决。 基于这些情况,相关部门认定这主要是领队的素养问题。在公共场合,面对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理应展现出应有的理解与配合,积极主动地引导团队成员让行,保障特种车辆的顺利通行。 而此次领队未能及时做出正确决策,反映出其在公共意识和责任担当方面的欠缺。 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旨在纠正这种错误行为,强化其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期未来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够做出正确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