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老头乐”的
三四轮“低速电动车”
由于操作简单、容易上手
往往被一些不法商家包装成
“老年代步车”“接送宝宝车”
在骗取群众信任后售卖
部分车型大小甚至堪比小型汽车
而购买人大多没有驾驶资格
车辆也不具备防护装置
更无法购买保险
不仅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更容易加重事故后果
还导致事故双方都难以获得赔偿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江西南昌县开展
道路交通秩序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严管低速三四轮电动车
无牌、无证、违规上路等
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以最大力度整治交通乱象
拒绝“老头乐”
不买、不开、不坐!
下面来看一起案例
网上购车踩雷!
男子轻信“能上路”承诺被套路
2025年7月2日,张某驾驶无号牌低速四轮电动车(老头乐)行驶至某路段被交警查获。经核查,张某存在准驾不符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针对其准驾不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予以1700元的处罚,并依法扣押车辆。
据了解,该车系张某近期通过某短视频平台线上购买。客服声称车子“上好保险上好牌照”、“送货上门、货到付款”、“除了高速,省道国道都能跑”。
听信谎言后,张某按要求缴纳了定金,但收到车后,却发现不仅没有牌照和保险,车辆实体也与广告严重不符。而面对商户退货“概不退还定金”霸王条款,张某只得支付了剩余货款,并抱着“钱不能白花”的心驾驶“车辆”上路!
交警提示
·不要听信不良商家的虚假宣传,不购买、不乘坐、不使用违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
·出行要选择合法合规有安全保障的代步工具,上路行驶时做到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掉头,按规定车道守法驾驶。
·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从自身做起
特别对于家中年龄较大的老人
劝其不要将“老头乐”
作为接送孩子的交通工具
或出行代步工具
坚决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来源南昌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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