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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报道,陕西,31岁女护士在车上被同居男友割破了颈动脉,男友没有立马报警

7月12日报道,陕西,31岁女护士在车上被同居男友割破了颈动脉,男友没有立马报警,而是又开了一个小时车,眼睁睁看着女友没了呼吸,这才报了警。目前男友已被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此案将择日开庭。

2024年6月20日,董先生接到了一通电话,瞬间将他击溃,电话那头是噩耗,他31岁的女儿董晴,开朗善良的护士,被她的男友师天宇杀害了。

董先生肝肠寸断,巨大的悲痛之外,是更深的自责:为什么没有保护好女儿?他对这个准女婿知之甚少,女儿也很少在他面前提起,谁能想到,这段看似平常的恋情,竟是如此的致命。

董晴和师天宇的相识,源于2020年的一次相亲,董晴当时觉得不合适,很快就和相亲对象分了手,不料男方的一个朋友,也就是师天宇,却反过来对董晴展开了猛烈追求。

他的攻势花样百出,体贴入微,董晴很快便被打动,以为自己遇到了真爱,两人随即同居,董晴的日记里,也曾记录下这段感情初期的甜蜜。

两人住进董晴的房子后,师天宇好吃懒做的本性便暴露无遗,所有开销都压在董晴一人身上,更讽刺的是,董先生事后才从女儿日记里发现,这个追求者当初就撒了弥天大谎:他早已结婚生子。

当新鲜感褪去,师天宇的耐心也消耗殆尽,他对董晴的控制和暴力逐渐升级,稍有不顺心就言语辱骂,进而拳脚相加。

董晴脸上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沉默和伤痕,师天宇看透了董晴的软弱,施暴行为愈发嚣张,他用烟头烫她,用凳子砸她,甚至多次掐住她的脖子。

这些细节,都藏在女儿那本无人知晓的日记里,她默默承受着一切,只是怕父亲担心。

直到案发前三个月,董晴实在无法忍受,终于向父亲哭诉,并给他看了身上的伤,董先生这才知道女儿长期活在暴力和持刀威胁的阴影下,他怒不可遏,立刻报了警。

警方的介入却成了悲剧的开端,这起严重的暴力事件,被定性为“感情纠纷”,师天宇仅被批评教育后就安然回家。

这次批评教育,让师天宇更加有恃无恐,董先生坚决要求女儿分手,还特意换了家里的门锁,谁知两个月后,师天宇竟又找上门来,当着董先生的面,他承认自己打了女友,态度嚣张至极。

最后的悲剧,在车里发生,师天宇用刀割开了董晴的颈动脉,然后若无其事地开了一个小时的车,直到董晴彻底断了气,他才报了警。

检察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师天宇,是因为这个案子里没有任何“失手”或“冲动”的成分,他用刀割开女孩的颈动脉后,没有第一时间施救。

而是眼睁睁看着她大出血,整整一个小时都没有采取措施,直到她彻底没了气才报警,这种做法,早已超出了冲动伤人的范畴,是彻头彻尾的蓄意杀人,手段非常恶劣。

女孩的父亲董先生曾希望在原有罪名之外,追加“虐待罪”的指控,理由是女儿生前曾长期遭受精神与身体上的压迫。

但检方并未采纳这一点,原因也很现实:我国法律中,“虐待罪”通常只适用于有法律或事实抚养、监护义务的家庭成员之间,同居关系在法律上很难归为这个范围。

不过,从起诉方向来看,检方选择了更严厉、更明确的“故意杀人罪”,这比起“虐待罪”或“故意伤害致死”来说,打击面更直接,量刑更重,证据链也更完整,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以判死刑。

至于师天宇案发后报警,很多人关心这算不算自首,虽然他确实是自己打了电话,但关键在于时间点。他并不是在伤人后立即投案,而是拖了一整小时,眼看女孩失血身亡才动手报警,这明显是等人死透了再“自首”。

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虽然可能符合形式上的“自动投案”,但本质上毫无悔意,甚至有通过拖延时间来确保致死的故意,因此根本不具备减轻处罚的基础。

整体来看,这起案件不只是普通的情感纠纷,而是赤裸裸的故意杀人,法律上不可能轻饶,社会舆论也难以接受轻判。

信源:红星新闻

评论列表

千杯难醉
千杯难醉
2025-07-15 11:56
知道结婚生子了,天天挨打,还要在一起。这让人咋评论,谴责男方?好像用不着,毕竟有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