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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拍视频被罚45万后续:官方回应!当事人再发声,事情果不简单 究竟是怎样的菜

饭店拍视频被罚45万后续:官方回应!当事人再发声,事情果不简单

究竟是怎样的菜品视频,能让一家小店收到45万的天价罚单?一碗“蛤蟆汤”,竟惹出45万罚款的麻烦?

今年3月,临沂市兰山区一家名为钦知坊的老菜馆老板张女士,接到兰山区市监局工作人员电话,称她发布的菜品视频涉嫌违法广告,需配合调查,还将面临45万罚款。张女士的这家饭店面积不大,加上包房也就几张餐桌,不过是个做小本生意养家糊口的地方。

今年2月左右,张女士在短视频平台随手拍了一段菜品视频。3月22日,市监局工作人员就打来电话,说这段视频涉嫌违法广告。“我饭店一年也赚不了几个钱,就因为在短视频平台发了个介绍菜品的视频,就要罚我45万,这处罚也太随意了吧?”张女士满心委屈。

原来,视频里有一道“蛤蟆汤”,有人据此举报她的饭店非法售卖野生动物。更离谱的是,处罚书没正式交到张女士手里,而是让居委会从门缝塞进去,这法律程序简直形同儿戏。《告知书》上写着,饭店涉嫌发布法律禁止行为的广告,且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依法可重罚,拟罚款45万元。

可实际上,当时张女士在几十公里外的娘家,接到电话就表示一周内会去接受调查,还第一时间删除了视频,根本不存在不配合的情况。张女士实在想不通,自己随手拍的视频怎么就犯法了。这段视频没有声音,没标注菜价,也没有购买链接,只有手写的“蛤蟆汤”字样,还有多种昆虫食材和餐馆门口,连门头都没拍到。而且,不管是店里还是视频里的食材,都是从市场上公开购买的,根本没有野生动物。

有人说她食用了国家禁止食用的“中华蟾蜍”(蛤蟆),可那明明是牛蛙。就算真用了保护动物,也应该按《野生动物保护法》处罚,而不是《广告法》。“我有时候去别的饭店吃饭,或者出去学习菜品,都会随手拍一下发出来,又没挂链接、没挂小黄车,也没从中获利。”张女士无奈地说。

后来,张女士多次申辩,可市监局既不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也不做出最终处罚决定。无奈之下,她只得提起诉讼。普通老百姓维权,真是太难了。

7月11日,张女士再次发声,她怀疑自己遭遇“天价罚单”和在店里做帮工的亲戚家拆迁有关。亲戚家那一带要拆迁,但因赔偿款谈不拢,亲戚一直不同意拆迁。这名亲戚平时在张女士饭店打工,拆迁办和市监局多次来店里,来了10多个人、3辆车。

“他们恐吓我,让我劝亲戚签字,还说亲戚同意拆迁就撤销这个罚单。他们还到我女儿学校去了解我女儿的信息,可把我吓坏了。”被这件事整天吊着,张女士心里惶惶不安,饭店都没法正常经营了。

“临沂文旅一年又白干了!刚请了刀郎火了一把,市监局这一操作,直接把热度浇灭了。”网友纷纷吐槽。

7月11日晚上,兰山区发布官方通报,称当地市监局早在5月12号就决定不再做出行政处罚,并且已经告知当事人。可这一说法和张女士说的不一致,如果早就取消处罚,张女士也不至于找媒体求助。

其实,当地“蛤蟆汤”本就是特色菜,牛蛙养殖都产业化了,“蛤蟆”在方言里常指牛蛙,非要把“蛤蟆汤”扯成“中华蟾蜍”,这分明就是找茬。

法治的真谛,是让老百姓活得安心踏实,而不是整天提心吊胆,怕“拍错视频就倾家荡产”。临沂这出闹剧,应该给所有执法者敲响警钟:权力不是铁锤,不能把民生当钉子乱砸。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潮新闻等官媒

评论列表

甜蜜奶屋
甜蜜奶屋 1
2025-07-13 07:34
某平台星期六零元购怎么说,是扰乱?还有广告上一分钱购?一元钱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