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婷出国去意大利打球,年薪高达1014万人民币。这笔钱交给排球协会和国家税收后,朱婷自己实际能拿到的只有450万左右。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很多人都质疑朱婷不为国奉献,当然了,也不排除一些人是站在民族利益的角度发表意见的。
但是难道在国内拿高薪的运动员才算奉献吗?奉献这个词的本义是指把自己所拥有的全部给别人,朱婷付出了这么多,她自己的收获难道不算吗?难道运动员在为国获得成绩之前,就应该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再看能不能为国奉献?
即便如此,朱婷也付出了太多太多。那些不懂排球,不懂运动员的人,凭什么发表意见?你们无知和偏见的态度,真的是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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