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了! 6月20日,北京,男子花6000买了部手机,用了7天,就以质量问题为由申请退货退款,卖家觉得不对劲,一查发现,男子从2017年起,至今在他家产生210起售后单,经常买完用一段时间就退。 卖家这次学聪明了,直接拒绝退款,结果被男子反手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货款。 法院判了。 法官这次真给力! 翻完那人的购物记录直接说:"7天无理由退货是给消费者兜底的,不是让某些人钻空子当永久体验卡的!"这哥们八年搞了210次退货,平均每个月都得退两回,这哪是正常购物啊?分明是把人家仓库当自家储物间用了! 我闺蜜在电商平台上班,她说现在系统早升级了。但凡有用户半年退货超五次,后台立马标黄预警。碰上那种退换货频率像打卡上班的,系统直接弹窗提醒人工审核。上次有个客人想退新款游戏机,客服一看记录发现他前脚退了单反相机,后脚又买无人机,立马驳回申请。规则是死的,但人心得活泛,总不能让人把好政策糟蹋成免费租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