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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黄女士午休时停了4个小时车,只超了40秒,就被要求按5小时收费,交了8

浙江杭州,黄女士午休时停了4个小时车,只超了40秒,就被要求按5小时收费,交了8块钱。她觉得自己明明核销了停车券,怎么还能算超时呢?工作人员说系统就这么设定的,超时就得按一小时收费。有人说规则得遵守,也有人觉得这规则太不人性化了。 当天中午,黄女士想午休一会,就想找个停车场停会车,还特意核销了4小时的停车券,想着这下应该没问题了。 可谁曾想,等她休息完回来取车,因停车时间超了40秒,就被停车场的工作人员告知,得按5小时收费,多交了8块钱! 这事搁谁身上都得烦,黄女士也不例外。她觉得自己明明已经核销了停车券,怎么还能算超时呢?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 于是,她就跟工作人员理论起来。工作人员也是一脸无奈,说系统就是这么设定的,超时就得按一小时收费,他们也没办法。 有人说,规则就是规则,得遵守,不能因为个人原因就破坏规则。这话听起来没错,规则,确实得遵守,但问题是,这规则合理吗?人性化吗? 停车场的收费规则:一般来说,都是按小时计费的,超时了就得按下一小时收费。这规则本身没问题,但关键在于,这“超时”的定义和计费方式得合理。 像黄女士这种情况,超了40秒就被按一小时收费,这合理吗? 显然不合理。40秒,连一分钟都不到,就要多交一小时的钱,这不是明摆着让消费者吃亏吗? 再说了,这停车场的系统设定也太死板了。现在都什么时代了,科技这么发达,就不能设计个更人性化的计费系统吗? 比如,超时几分钟内不收费,或者超时费用按分钟计费,这样不是更合理吗? 这样一来,消费者也能接受,停车场也能避免因为这种小事引发更多的争议纠纷。 现在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个服务。你服务好了,消费者自然愿意来,生意也就好做了。可这停车场光想着怎么赚钱,却忽略了消费者的感受。 黄女士这事,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她本来对停车场的服务还挺满意的,结果就因为这40秒的超时费用,让她对停车场的好感度大打折扣。这损失,可不是8块钱能衡量的。 停车场的收费规则是否合理?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这公平交易的权利,就包括了对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质量、计量等方面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具体到本案中,黄女士作为消费者,在接受停车服务时,有权了解停车场的收费规则,并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该服务。 如果停车场的收费规则不合理,或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消费者就有权提出异议,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停车场存在“霸王条款”的问题: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 这些条款往往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停车场的“超时即计费”规则,如果未在显著位置告知消费者,或者未经过消费者同意,那么就有可能构成“霸王条款”。 当然,也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的停车场。事实上,还是有很多停车场的服务做得很好的。他们不仅收费合理,而且服务周到,让消费者感到宾至如归。这样的停车场,自然能够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好评。 所以,这个停车场的收费规则,真得改改了。别光想着怎么赚钱,得想想怎么服务消费者。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是不是觉得这停车场的收费规则太不合理了呢?

评论列表

用户16xxx40
用户16xxx40 2
2025-06-21 09:09
“超了40秒就被按一小时收费,这合理吗?显然不合理。”对啊,高考超了就进不去只能下一场,高铁超了就不准上去只能下一趟,我也觉得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