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5旬半路夫妻因家庭琐事闹矛盾,丈夫提出和平离婚,婚后的房子一人一半。
妻子同意离婚,但是认为谁提出离婚,谁就得净身出户。
因协商未果,丈夫向记者求助,欲让记者给妻子普及普及法律知识!
那是不是“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得净身出户?”
其实这事儿说白了就是法律和民间说法两码事!
民法典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离婚分财产压根不看谁先提的,就算两口子私下签协议说“谁提离婚谁光屁股走人”,这种约定也是不作数的!
为啥?
因为法律保护的是离婚自由,不能拿这个卡人脖子啊!
有人可能不服气:要是对方出轨家暴呢?
那也不是直接让人家净身出户!
顶多是分财产时法官多照顾无过错方,比如少分个10%、20%的。
说白了,除非犯错那方自己良心发现,主动把房子车子存款全留给对方,否则想靠法律让人家一毛钱拿不走?
门儿都没有!
所以啊,过日子还是得互相包容,真过不下去了也别想着用“净身出户”吓唬人。
您觉得这规定合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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