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确诊罕见"宫角妊娠"命悬一线,00后男友承诺结婚却于手术前夜突然消失,抛下病危女友和2岁幼子。女子被迫独自手术切除右侧子宫角及输卵管,构成双重九级伤残。术后男友不仅拒绝照料,更恶语相向。女子愤而起诉,男友辩称“宫角妊娠”与自己无关。经过审理,法院亦认定宫角妊娠属不可预见意外,双方均无过错,但判决却出人意料。法律亮剑:逃避伴侣重大危机,虽不违法也须买单! 据悉,2019年,"85后"职场女性张晓(化名)与"00后"青年王辰(化名)相识同居,2022年生育一子。 2023年底张晓再度怀孕,2024年初被确诊为"右侧子宫角妊娠"——一种随时可能引发大出血的高危异位妊娠。 医院两次下达住院通知要求立即手术,王辰起初承诺结婚并陪同赴上海就医,却在手术前突然以"家人反对"为由提出分手,抛下病危的女友和幼子消失无踪。 无奈,张晓手上连手术费的钱都没有,只好报了警,希望找到王辰,索要医疗费。 警方找到王辰后,主持两人调解,王辰迫于压力垫付手术费,张晓最终切除右侧子宫角及输卵管(并接受高危人流。 经过司法鉴定,张晓手术后已构成九级伤残。 然而,术后王辰不仅拒绝照顾母子,更对张晓恶语相向。 身心俱损的张晓先通过诉讼将儿子抚养权判归王辰,再以"身体永久损伤"为由索赔20余万元。 案件爆出后,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说,00后男友手术前夜玩消失,丢下病危女友和亲儿子!这已经不是没担当,是赤裸裸的人性磨 灭!法院应该判赔——她失去的可是永远无法修复的身体啊。 有网友说,宫角妊娠概率仅1/3000,但伤害100%由女性承担!男方一句‘与我无关’就想甩锅?这个案子让所有同居男性明白:让伴侣独自面对生育代价的时代结束了! 也有网友说,宫角妊娠就像‘生育彩票’,无关关系方式或频率!但男友在知情后逃避,直接延误救治。法院虽未认定侵权,但‘逃避互助’行为已突破道德底 线! 那么,从法律角度,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1、张晓宫角妊娠是否与王辰有关呢?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侵权责任认定中,除了过错、侵权行为及损害外,还要求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本案中,张晓主张:宫角妊娠系双方发生关系直接导致,且王辰逃避照顾责任加剧其身心损害。 王辰抗辩:妊娠属意外事件,与自身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在医学层面,宫角妊娠是受精卵着床于子宫角部的罕见病理妊娠,其成因涉及胚胎异常迁移、输卵管功能异常等复杂因素,医学上无法归因于双方发生关系。 原告主张双方发生关系与损害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法院认定该妊娠属“不可预见的意外”,实质上否定了侵权责任中的相当因果关系。 2、王辰关于张晓宫角妊娠与其无关的主张获得法院支持,是否意味着不需要担责呢? 《民法典》第1186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在责任认定上,除了过错规则、无过错规则外,还包括公平责任规则,即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前提下,且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时,法院可以基于公平原则去分配双方责任,旨在实现案件公平价值的实现。 本案中,张晓认为,王辰在病危时抛弃伴侣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双方对妊娠均无过错,但女方单独承担伤残后果显失公平,基于公平责任原则,王辰应当为其与张晓长期同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3、有时候,道德义务会向补偿责任的转化。 张晓控诉王辰“始乱终弃”违背公序良俗,但法院未将其直接等同于侵权过错。而是从道德层面论述,将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补偿责任,如将“手术期间消失”列为补偿考量因素;指出“女方单独承担后果显失公平”;采纳警方调解垫付医疗费事实,间接确认被告的责任认知。 法院这一做法,实质构建了“互助义务”的裁判标准,亲密关系中的弱势方陷入重大健康危机时,伴侣的逃避行为虽不违法,但可触发经济补偿。 在同居关系中,各方“准身份责任”区别于婚姻的法定扶养义务,本案通过公平责任创设了同居生育伴侣的有限补偿责任,但需要特殊条件的考虑,就本案而言,如持续同居并育有子女;涉及生命健康的高风险医疗行为;女方手术期间需照顾幼子。 该规则填补了非婚同居健康损害救济的立法空白,但谨慎限缩于“不可预见且后果严重”的特定情形。 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呢?#万能生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