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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吗?”7岁男孩奔跑致营业员摔成10级伤残,被判赔11万!家长:孩子说没碰到

“这对吗?”7岁男孩奔跑致营业员摔成10级伤残,被判赔11万!家长:孩子说没碰到她,法院判的太重了,要上诉!网友:没看懂后面这个人是怎么摔的。

据大风新闻6月12日报道广东惠州一位7岁男孩在超市奔跑时,致使营业员摔倒,造成十级伤残,男孩家长被判赔偿11万元。

这一判决结果,让不少人直呼“看不懂”,也引发了大家对于公共场所安全责任界定的思考,事情发生在一家新开张的超市。

当时,超市里人来人往,十分热闹。赵女士带着7岁的儿子也在其中,孩子在超市里和小伙伴们嬉戏打闹,玩得不亦乐乎。

而另一边,营业员正端着水盆,准备去打扫卫生,突然,意外发生了。男孩从一旁的过道快速跑过,该女子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吸引,就在这时,她的脚步似乎被什么影响,整个人瞬间失去平衡,向前摔倒在地,手中的水盆也飞了出去。

这一摔,导致该女子左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伤情严重。 经鉴定,该女子的伤残程度达到了十级,这对她的生活和工作都造成了极大影响。

无奈之下,女子将男孩的家长赵女士和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双方共同赔偿自己的治疗费、伤残赔偿等,共计18万余元。

该女子认为,赵女士作为家长,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任由其在超市内追逐打闹,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而超市方面,对店内儿童的危险行为没有及时阻止,也存在管理上的疏忽。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做出判决:赵女士承担60%的主要责任,需赔偿11万余元;超市承担30%的次要责任;谢女士自身因行走时未充分观察路况,承担10%的责任。

对于这一判决,赵女士表示难以接受。她声称,孩子明确表示没有碰到该女子,而且自家孩子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得不轻。

赵女士觉得法院的判决过重,目前已经联系了律师,准备上诉。 那么,这起案件的判决到底是否合理呢?

从监控画面来看,虽然男孩和女子似乎没有明显的身体接触,但在女子摔倒前的一瞬间,男孩有一个伸脚往后蹬的动作,而这个动作恰好影响了即将迈出的右脚,导致她无法正常迈步,进而失去平衡摔倒。

这一细节,或许就是法院判定男孩家长担责的关键因素,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有的网友认为,小男孩跑得好好的,营业员自己没注意看路,不能全怪孩子,感觉小男孩赔钱有点冤。

也有网友指出,视频很清楚,小孩的动作确实影响到了营业员的脚步,导致其摔倒,家长担责也无可厚非。

还有网友分享了类似经历,称自家侄儿也曾因类似事情,被要求高额赔偿,明明是对方自己撞上来的,却因为各种原因,最终赔了不少钱。

在公共场所,尤其是像超市这样人员密集、环境复杂的地方,无论是家长还是场所管理者,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安全责任。

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行为,教导他们遵守公共秩序;而场所管理者也应加强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只有各方都提高安全意识,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此类意外的发生,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