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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我一直有两点没有想明白。 首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工

关于劳务派遣,我一直有两点没有想明白。 首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员工要同工同酬,那么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的成本是一样的,甚至还要分一部分给劳务派遣公司,那为何部分国企派遣工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仍无法转正? 是为了养活劳务派遣公司吗? 说到劳务派遣三方关系这事儿,有时候真觉得像场“三角债”。 工人出了事,派遣公司说“你找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两手一摊“合同又不是跟我签的”。 去年有个朋友在工厂受伤,两家公司互相踢皮球大半年,最后劳动仲裁介入才解决。 其实用工单位又不傻,多养个中间商肯定要额外掏钱,但人家宁愿多花钱也要留这道防火墙。 说白了,真出大事的时候,这道防火墙能顶雷啊。 工人想维权? 先熬过三家来回推诿的流程再说吧。

评论列表

倾城
倾城 3
2025-06-13 20:39
其实就是没有同工同酬真的同工同酬早转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