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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

上海,女子和丈夫离婚后,6岁的女儿跟着前夫生活,双方没有了来往。30多年后,女子患病,希望女儿来见自己一面,可女婿却以妻子怀孕待产为由,拒绝去探望老人。女子去世,女儿也没有来参加葬礼。1年后,女子丈夫要求继承女子的全部遗产份额,可女子女儿却说自己也是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其中的一半,法院判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陈女士年轻时候和丈夫离了婚,女儿刘青青判给了前夫。 离婚之后,两人像是从这个世界上彼此消失了一样,陈女士没再主动联系,女儿那边也没再来找,整整30多年,母女俩彻底断了来往。 本来嘛,成年之后亲子关系就靠维系。但有些关系,一断就是一辈子。 陈女士后来自个儿重新组建了家庭,嫁给了一个叫田先生的男人。 这人说起来还真不错,结婚多年,两人日子虽然平淡,但感情很稳定。 后来陈女士得了病,身体每况愈下,眼看着人就要不行了,突然动了念头:想在临走之前见一见自己那失联多年的女儿一面。 她让人打听到了刘青青的联系方式,委托亲戚去传话,说自己病重了,希望女儿能回来看看她,哪怕只是见一面也好。 结果传回来一个冷冰冰的消息:女儿没空。女婿接了电话,说他媳妇正在怀孕,马上要生了,哪有空管这些事? 这个答复,就像一瓢凉水浇在了病床上的陈女士心上。 她一声叹息,连抱怨的力气都没了。 没多久,人就走了。走的时候,眼睛没闭上,听说还是田先生最后亲手给她盖上的被角。 葬礼很简单,但规矩都照着来。亲朋好友来了不少,邻里邻居也都过来送一程。 就是她自己的亲生女儿,一个电话都没打,更别提来人了。 事到这儿,按理说大家也就认了。你不认这个妈,那就一别两宽、各走各的路。 谁成想,一年后,刘青青突然跳出来,说自己是陈女士的亲生女儿,依法应当继承母亲的一半遗产。 田先生当场懵了。 说实话,陈女士生病那几年,他把能做的都做了。 吃喝拉撒、住院看病,所有开销都是他一力承担。人没了,他办的后事,也没问女儿要过一分钱。 可现在倒好,女儿一出面就说自己要拿一半遗产。 这事最后闹上了法院。 法院受理后,先得确认一件事:刘青青是不是陈女士的法定继承人?答案是肯定的。 血缘关系摆在那儿呢,母女就是母女,不管感情多淡,法律上她有继承资格。 可问题也来了:你30多年没管过母亲一分一毫,生病时不管,去世时不来,现在人走了,却来分遗产,这合适吗? 法院查了所有资料,确认刘青青从小跟着父亲长大,成年后从未尽过赡养义务。 而田先生作为陈女士的再婚丈夫,结婚多年,生活上尽心照顾,生病时也没撇下。 田先生依法也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跟亲生子女地位一样。 不过关键还得看具体情况。 法院在判决里很明确地说:虽然刘青青是法定继承人,但她长期未尽赡养义务,情感上也缺失基本联络,因此应当适当少分。 最终的结果是:遗产50%判给了田先生,25%判给了刘青青,剩下的25%没有其他合法继承人,依法也归入了田先生一方。 这个案子最让人心酸的地方,不在于财产怎么分,而是那句:“她临终前最大的愿望,是能见女儿一面。” 不是让你来赡养,不是让你掏钱治病,只是想在最后时刻,看一眼自己生过的孩子。但连这个,都没能如愿。 法官在判词里也写了句挺有分量的话:亲情是义务,不是只在需要利益时才拿出来的工具。你不在意的亲情,在法律上也会打折扣。 很多人从这案子里看到了“现实”的冷漠。但冷漠其实不是从法院来的,而是从当初一通电话不接、一场葬礼不出席开始的。 也有人关心,那陈女士到底留下了多少遗产?据说就是一套位于上海老城区的房子,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怎么也得四五百万。 女儿要的是这个房子的50%。但因为被法院判了只能继承25%,她实际只能分得一百多万。 不少网友评论说:“有些人,连一眼的情义都不给,但却觉得几百万的遗产理所应当。”也有网友说得更直接:“你不来看她,她也不想你来分钱。” 回头想想,这案子讲的不是财产纷争,其实讲的是一种情感债。 父母老了,不指望你天天伺候,只盼你能打个电话、偶尔回个家。 可当这点盼望都成了奢望时,你说你还配谈什么“孝”与“继承”? 最后,这案子判得公道,也判得现实。 田先生是个好丈夫,法庭认他辛苦有付出,合理合法多分没问题;女儿刘青青虽然冷漠,但血缘不能抹杀,该给的那部分,法律也没少给。 可对吃瓜群众来说,更扎心的是这背后的故事——一个女人,到最后都没等来那一面,却不得不把遗产分给那个从不来看她的人。 钱是分了,可情,早就没了。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信息来源:长江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