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罗某在李某家做工时,偷喝橱柜中药酒中毒身亡。罗某的家属索赔58万,李某辩称药酒是擦脚用,罗某不该擅自饮用。法院审理后认定罗某负主要责任,但李某未妥善保管药酒也有过错,最终判李某承担5%责任,赔偿4.4万。
男子罗某,在李某家做工,平时李某对他挺照顾,管饭啥的,罗某的日子过得也算舒坦。可谁能想到,就因为一瓶药酒,罗某竟然丢了性命。
罗某做工做得累了,瞅见橱柜里放着一瓶药酒,酒瘾一下子就上来了。
他心想,这药酒说不定能解解乏,于是也不管这药酒是干啥用的,直接就拧开盖子灌了一口。
结果,这一口下去,罗某就感觉不对劲了,头晕目眩,四肢无力,紧接着就倒在了地上。
等李某发现的时候,罗某已经不省人事了。送到医院抢救,也没能救回来。
罗某的家属哪能接受这个现实,一纸诉状就把李某告上了法庭,索赔58万。
李某也是一肚子委屈,他说那药酒是擦脚用的,根本不是给人喝的,罗某自己擅自饮用,出了事怎么能怪他呢?
生活中,安全无小事,都得小心着点。特别是这种不明来历的东西,千万别乱喝乱吃,不然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
罗某擅自饮用李某家的药酒并导致中毒身亡,其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自行承担主要责任,因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行为后果有充分认知。
李某作为药酒的保管者,未妥善保管药酒,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导致罗某误饮,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私自饮用不明药酒,导致中毒身亡,应该负主要责任。
但是,李某作为药酒的保管者,没有妥善保管,也有一定的过错。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李某需对罗某的死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李某承担5%责任,赔偿4.4万。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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