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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有外国传教士在1900年前后记录北京居民识字率约10%,但这是对“

#清朝# 有外国传教士在1900年前后记录北京居民识字率约10%,但这是对“能写自己名字”群体的统计。而道光年间湖南石门县械斗事件中,5000名参与者无人能书写姓名,也从侧面反映出清朝基层民众识字率可能很低。 再来看看普通旗人的识字率: “我祖父在很多方面都是一位杰出的人。他的家族是满洲正红旗人,世袭旗兵,祖祖辈辈都是大字不识。 我只知道我的曾祖父是个摇煤球的。离我们旗居住地不远就有煤窑,至今还在产煤。那地方有的是煤末子,穷旗人把煤灰和黄土混在一起摇成煤球,这种煤球冬天用来取暖,一年到头都可用来做饭烧水。这成了很多穷旗人赖以生存的一个行当。据说我曾祖父靠摇煤球为生,是社会中最底层的人,比抬轿子的杠夫的社会地位还低。” 摘自《水流云在:英若诚自传》 有人说清朝的识字率高达45%,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呢? 新清史代表人物美国日裔学者罗友枝在《清代的教育与大众识字率》一书中认为,19世纪中期到晚期,清代男性识字率约为30% - 45%,女性为2% - 10%,平均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识字。若按低限平均计算,识字率为16.6%至20.5%,高限则为24%至28%。 罗友枝认为识字率普及的最主要动力是十三世纪后印刷的发展,下层文员、商人、口岸码头工人和船主等群体因工作需要大多具备读写能力,一般民众在生活中的契约行为也促使识字率有所提高。 也就是说一个看不了信件不能满足日常生活中的识字需要的饭馆伙计只认得菜的名称和一些数字,他就不算是文盲了。 罗友枝关于清代识字率的观点遭到了一些学者的批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对识字率与印刷发展关系的质疑:罗友枝认为十三世纪后印刷的发展是识字率普及的主要动力,但有学者指出,没有足够理由证明印刷物的出版与识字率提高存在必然互动关系。书籍史研究者罗杰·夏蒂埃曾指出,识字率与社会总体图书占有率等没有严格正比例关系,能够识别简单文字不意味着能阅读书籍,印本流行与一般民众关系不大。识字率提高取决于教育,而非书籍出版。 对识字率估计过高的质疑:有学者以二十世纪上半叶识字率为标准倒推,认为明、清时代全民教育程度无实质性突破,清末识字率不会超过20%,罗友枝估计过于乐观。十六至十八世纪通俗文学昌盛时,识字率在10%-20%之间,且城乡、地区、男女之间差别巨大。此外,当时书信代笔现象普遍,这说明社会普通民众书写能力缺乏,书手人数增多可能意味着识字率下降。 另外,张朋园教授虽默认清代总识字率在20%左右,但也对罗友枝的乐观估计提出了不同意见。还有学者指出,罗友枝将“识字率”标准放宽至“只认识数百字的人们”,可能导致识字率数据偏高。 那么问题就来了,标准究竟是什么? 是斗大的字认识一箩筐就算识字。还是有什么标准? 清代1910年学部编成的《简易识字课本》,其中最简单的第三种课本约1600字,是供简易识字学塾1年毕业的学员使用。这一课本是为配合清末立宪提升国民识字率而编写的,旨在让年长失学及贫寒子弟无力就学者通过一年学习掌握一定识字量,以满足日常生活和基本阅读书写需求。 这就是清朝标准,是约1600字。这也就是为什么清朝的识字率不到1%是合理的。 那么现在扫盲的标准是什么? 目前最新的扫盲标准依据是1993年修正的《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其中规定,个人脱盲的标准是:农民识1500个汉字,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识2000个汉字;能够看懂浅显通俗的报刊、文章,能够记简单的帐目,能够书写简单的应用文。 根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小学生不同年段的识字要求如下: 低年段(1 - 2年级):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的愿望。认识常用汉字1600个左右,其中800个左右会写。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笔顺规则用硬笔写字,注意间架结构。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 无论是在清朝还是到现在,认识约1600字左右才能说是不是文盲,这个标准是合理的。 罗友枝将“功能性识字”纳入统计,放宽标准至模糊的“认识数百字”,也就是说标准可以降到200字,于是就有了某些人嘴里片面奇高的清朝识字率,用来美化吹捧清朝,你们自己高兴满足就好。 #清朝统治有多落后和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