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穿着时髦的徐志摩学骑自行车。当年,这样的自行车还非常昂贵。可是,对于徐志摩来说,自行车既不贵也不稀罕。因为,徐家家大业大,还是当地的首富。徐志摩即使买辆当时人人羡慕的汽车也轻而易举。 1921年,徐志摩在剑桥留学时,用稿费购得一辆二手自行车,命名“野驴”。他每日骑车穿梭于康河畔,自言:“两个轮子碾过露水,便压出一行诗来。” 其诗《再别康桥》中“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的轻盈感,正源自骑车时“衣袂飞扬如翅膀”的体验。 1926年,徐志摩与陆小曼婚后定居上海,斥巨资购入美国别克轿车(时价4000大洋),车牌“84”(沪语谐音“不是”),自嘲“世人皆道我离经叛道,偏用‘不是’车牌唱反调”。他常深夜驱车带陆小曼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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