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期间,李大伟主动投案
据长春市纪委监委6月3日消息,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李大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长春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大伟,出生于1983年5月,吉林长春人,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党校法律专业研究生。
他曾任中共长春市绿园区同心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中共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中共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委员会书记等职。2024年4月任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中央第四巡视组正在吉林巡视,将在吉林省工作2个半月左右。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巡视组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根据党中央部署,本轮巡视期间,中央第四巡视组还将会同吉林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长春市开展联动巡视。
中央第四巡视组进驻吉林期间,吉林建筑大学党委原书记崔征、临江市委书记王大泉,已分别于4月24日、5月26日被查。
玉林中院院长胡海兰,任上落马
6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通报了广西玉林一名女厅官任上落马的消息。通报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海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胡海兰,女,1970年6月生,汉族,籍贯广西来宾,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此前,她长期在广西司法系统任职,曾任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处长级),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等职。此外,她还担任过柳州市政府副秘书长。2021年6月,她在玉林市中院“取代转正”任院长,到如今任上被查,正好4年。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胡海兰落马前不久,今年3月17日消息,玉林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市中级法院,巡察时间为3个月左右。
近年来,已有多名曾在玉林担任要职的官员先后落马。其中,曾是当地“一把手”的玉林市委原书记莫桦,和曾任玉林市委常委、秘书长的邹宇鹏,分别于2023年3月、2023年11月被通报落马。二人后来均被“双开”,并以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2024年7月26日上午,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玉林市委原常委、秘书长邹宇鹏涉嫌犯受贿罪一案。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鹏出庭支持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邹宇鹏利用担任博白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玉林市玉州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048.394533万元。邹宇鹏归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犯罪事实,并退出部分赃款。截至目前为止,该案尚未公开宣判。
莫桦一案,于今年3月一审宣判。法院决定,对被告人莫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莫桦受贿犯罪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莫桦利用其担任广西来宾市委常委、副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广西玉林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项拨付、采矿权证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其中部分尚未实际取得。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正部级“老虎”——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任上落马。金湘军早年也曾长期在广西任职,从2000年起担任玉林市副市长,2003年升任市长,2009年又升任市委书记。到2014年,金湘军赴防城港市任职为止,他在玉林工作了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