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记性了!”新疆,一男子上山采蘑菇,意外发现一片野生雪莲,他一口气把44株全给挖了,之后晒干打包,挂网售卖,以为能大赚一笔,谁知道,买家不满意反手举报,法院的判决让人意外。 2022年春天,新疆乌苏市的山里,暖阳洒满了山林。村民马某背着背篓,踏上了熟悉的采蘑菇山路,这是他常年贴补家用的法子。他在山间轻车熟路地穿梭,箩筐很快就装满了大半。正当他打算先回家一趟再回来继续采时,谁知不经意的一瞥,让他瞬间僵在了原地。 一处陡峭的山坡上,一片耀眼的洁白撞入眼帘——竟然是成片的野生雪莲!常年在山里讨生活的马某,太清楚这有多难得。多年来,他从未见过如此集中的雪莲群,巨大的惊喜和即将到来的“横财”瞬间攫住了他的心。 财富的憧憬让他的心跳立刻加速,欣喜若狂之下,他完全忘了去想,这份意外的馈赠背后,会不会藏着他不知道的风险。看着这片如雪般纯洁的珍稀植物,他手脚麻利地行动起来,看看四下无人,便迫不及待地将眼前的44株雪莲全部连根挖了出来,小心翼翼地装进背篓,如获至宝般带回了家。 马某满心以为这是天降的好运,即将开启他发财致富的新篇章,却压根没有意识到,这份看似唾手可得的意外之喜,其实是命运为他设下的一个巨大陷阱。 回到家,马某顾不上休息,看着满背篓的雪莲,心中盘算着这要是能卖个好价钱,得够他采多少蘑菇才能赚回来,他乐得合不拢嘴。为了给这份“宝贝”卖个好价钱,他开始精心处理起来。他将采来的44株雪莲一一摊开晾干,动作十分小心,生怕损伤了这稀有的植物。 为了让商品更吸引人,他甚至特意在网上买了印有“野生雪莲”字样的专业包装袋,将晾干后的雪莲妥善包装好,俨然一副专业卖家的模样,满心期待着这批货能给自己带来一笔可观的收入,彻底翻个身。准备妥当后,马某将这批雪莲挂上了电商平台,单株标价150元,坐等买家上门。 很快,一位来自海南的买家谢某在网上看到了马某的信息,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双方通过平台进行了沟通,谢某询问了雪莲的情况,一番你来我往的讨价还价后,价格最终敲定。这44株雪莲,最终以2000元的价格成交,谢某付了款,马某便将包装好的雪莲寄了出去。 马某看着账户里多出的2000元,心里别提有多得意了,他算了算,这笔钱可比他辛苦采蘑菇赚得多多了,他以为这桩无本的买卖,终于可以落袋为安,圆满收场了。谁知,这仅仅是麻烦的开始,而且是大麻烦。 让马某万万没想到的是,谢某收到远从新疆寄来的雪莲后,却感到强烈的不满。谢某联系马某,声称收到的雪莲质量与自己期望不符,觉得成色太差,晾晒的方法不对,根本不值2000元这个价钱。他明确提出了退货退款的要求,甚至表示可以自己承担运费。 马某听到这话,火气一下子上来了。在他看来,自己当初单株标价150元,已经是良心价了,是买家谢某软磨硬泡、苦苦哀求,才以2000元打包将44株全部买走,算下来一株才不到46元。现在收了货却挑三拣四,找各种理由说这不行那不行,这在他看来摆明了就是想事后反悔,或者想再要回点钱,这不是得寸进尺吗? 他态度强硬,认准是谢某收货后想赖账,坚决不同意退货,两人通过网络和电话进行了激烈的争执。协商无果,恼羞成怒的谢某,做出了一个让马某措手不及的决定——他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了马某非法采挖和售卖雪莲的行为。 谢某的这一份举报,瞬间改变了这起看似普通的买卖纠纷的性质。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和确凿的证据,马某显得既委屈又无辜。他一遍又一遍地辩解说,自己只是在山里采蘑菇时无意中发现的,采来是为了卖点钱贴补家用,他真的不知道雪莲是国家保护植物,反复强调自己“不知者无罪”,觉得自己被举报、被调查,实在是太冤枉了。 但在法律面前,“不知道”往往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特别是涉及到国家重点保护资源时。证据面前,无论马某如何辩解自己“不知者无罪”,他对这44株野生雪莲造成的破坏是不可逆转的事实,其非法采挖和出售的行为也已板上钉钉地触犯了国家法律。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对马某的行为作出了判决,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回想从发现雪莲时的狂喜,到精心处理和网上交易时的暗自窃喜,直到被举报后的惊慌失措,以及收到法院判决书时的追悔莫及,马某付出的代价,远不止那区区2000元钱。三年的牢狱之灾,彻底击碎了他靠雪莲发财的幻想,也为他的无知和侥幸心理,带来了极其沉重的后果。 野生雪莲不仅仅是一种可以卖钱的药材,它们在高寒艰苦的高山环境中顽强生长,漫长的生长周期和对高山生态系统独特的适应性,决定了它们对维持脆弱的高山生态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肆意采挖,带来的可能是对生态环境不可逆的破坏。 生态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法律红线不容逾越,无知,在某些时候,并不能成为逃避惩罚的理由。对于这样的结果和马某的经历,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