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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某游乐场的售票员高某,因系统故障时主动救急,却因漏转100多元起了贪念。之

江苏,某游乐场的售票员高某,因系统故障时主动救急,却因漏转100多元起了贪念。之后他向游客推销“绿色通道”,一年多侵占公司19万元。公司察觉后报了警,高某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还得还钱加罚金。做人不能心存侥幸,贪图不义之财。 据半岛晨报在6月5日的报道称:在江苏有个游乐场,平日里游客络绎不绝,售票窗口前总是排着长长的队伍。高某是游乐场的一名售票员,平日里工作还算认真负责,和同事们相处得也还不错。 有一天,游乐场的售票系统突然出了故障,游客们围在窗口前,每个人都很着急,生怕耽误了游玩的时间。 高某看到这情况,心里想着不能让游客们白跑一趟,便主动站出来救急。 他让游客们先登记信息并交钱给自己,等系统修复后再统一录入。 这一忙就是大半天,高某累得腰酸背痛,但看到游客们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心里也觉得挺欣慰。 然而,在整理当天售票记录的时候,高某发现自己漏转了100多元钱。 他心里有点慌了神。他想着,这钱要是自己补上,那可就白忙活了;要是不补,好像也没人会发现。 犹豫再三,他最终还是心存侥幸,把这100多元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从那以后,高某开始留意游乐场的一些管理漏洞,发现很多游客为了能快点进入游乐场,愿意多花点钱。 于是,他便动起了歪心思,向游客们推销所谓的“绿色通道”。 他告诉游客,只要多交一些钱,就可以不用排队,直接进入游乐场游玩。 有些游客为了图方便,就相信了他的话,把钱交给了他。 高某每次收到钱后,都不会给游客开正规的票据,而是偷偷地把钱藏起来。 一开始,他还提心吊胆的,生怕被人发现。 但时间一长,他发现一切都很顺利,没有人察觉到他的行为。 于是,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侵占的钱也越来越多。 一年多的时间里,高某通过这种方式侵占了公司19万元。 他用这些钱给自己买了新衣服、新手机,还经常和朋友出去吃喝玩乐,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潇洒。 但他不知道的是,公司早就察觉到了账目上的异常。 财务人员在核对账目的时候,发现售票收入和实际入账的钱数对不上,便开始暗中调查。 经过一番调查,公司终于发现了高某的所作所为。 公司报了警,高某一开始还想抵赖,但在铁证面前,他最终还是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事情一出,身边的朋友都没想到,平时老实巴交的高某,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们也都纷纷劝高某要好好反省,以后一定要脚踏实地做人,不能再心存侥幸,贪图不义之财。 有的同事说,高某本来是个挺不错的人,就是被贪念冲昏了头脑;也有的同事说,这是他咎由自取,谁让他不遵守职业道德。 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看,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中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高某作为游乐场的售票员,利用自己售票的职务便利,向游客推销“绿色通道”,将游客多交的钱款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到了19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高某和游乐场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高某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为公司创造价值。 而他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的财产,违反了与游乐场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也损害了游乐场的利益。 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他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却仍然心存侥幸,实施了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方面,他受到了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处罚;民事责任方面,他需要退还侵占的公司钱款。 综上所述,法院审理认为: 高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职务侵占罪,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还了侵占的钱款,最终判处他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高某没想到,就因为自己的一时贪念,竟然让自己落得如此下场。他不仅失去了工作,还背上了犯罪的污点,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游乐场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如果游乐场的财务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对售票环节的监督更加严格,也许高某的行为就不会持续一年多才被发现。 做人一定要脚踏实地,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能心存侥幸,贪图不义之财。否则,一旦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