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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检察:以“评”促“质”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当30件案件成为“待检产品”,8类案件类型摆上“质检台”,一场聚焦司法质量的“大考”正在拉开帷幕。5月23日上午,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分析研判会,全体检察官以“质检员”身份,为案件质量把脉搏、找病灶、开良方,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免检产品”。

制度“校准”拧紧管理“螺丝帽”

“评查不是‘找茬’,而是用制度标尺丈量司法精度。”会议伊始,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刘芳芳领学《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实施方案》,从评查范围到责任分工,从评分标准到结果运用逐条解析,为后续评查工作植入“制度芯片”,让业务管理有章可循、案件管理有序推进、质量管理有标可依。

随机“抽考”晾晒案件“体检单”

请评查人汇报李某某故意伤害案。随着检察长“随机抽盲盒”式的点名,评查人立即进入“深度解码”模式——从受案登记的时效性到讯问笔录的逻辑性,从证据链闭合性到量刑建议精准度,案件全流程细节被逐项“放大镜”式检视。

红蓝“辩证”树起质量“风向标”

优质案件因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文书规范且"三效"突出被贴上红色标签,合格案件因实体程序文书合规、效果良好被贴上“蓝色标签”。通过“红蓝对比”机制,将质量管理从“软性要求”转化为“刚性约束”,既为业务管理树立“标杆导向”,也为案件管理注入“纠错动能”,倒逼检察官以“精品意识”对待每一起案件。

部门“会诊”开出整改“对症方”

“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问题”“案件说理不够充分”……分管副检察长的点评如同“科室会诊报告”。他们以案件评查问题为“病理切片”,分析部门业务“系统性病因”,这种“解剖个案—透视条线—完善机制”的点评模式,将业务管理与条线指导深度融合,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能提升,让问题整改成为优化管理的“突破口”。

检察长“点睛”让“三个管理”成为司法自觉

检察长张雅茹在总结讲话中强调:案件质量评查不是“走过场”,而是落实最高检“三个管理”要求的具体实践。我们要以评查为契机,在业务管理上聚焦司法办案核心,在案件管理上强化流程监控,在质量管理上坚持问题导向。每一位检察官都要树牢“求极致”理念,从每一份文书、每一次讯问、每一回出庭中抠细节、提质量,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泾阳高质量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