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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乘坐网约车下车后,发现自己把花8000多买的华为手机落在了车上,立马用

重庆,男子乘坐网约车下车后,发现自己把花8000多买的华为手机落在了车上,立马用其他手机锁定定位去追,可没有追到。联系上司机后,男子承诺可以给司机1000元路费和误工费,只要求司机把手机还回来。司机一开始不承认捡到了手机,后来又说钱不是问题,他愿意把手机还回来。双方约定了见面的地方,可等男子赶过去后,对方并没有现身,电话也打不通了,结果让他们傻眼了。

2025年5月31日,杨先生叫了一辆顺风车,从重庆北站前往一家职业学院。

到达目的地后,杨先生匆匆下车,等回过神后,才发现自己刚买没几个月的,花8000多买的华为 Pura 70 Pro+手机落在了网约车上。

手机并不便宜,里面还存着一些资料,如果丢失,会给自己带来不小的麻烦,杨先生心急如焚,情急之下,他赶忙叫来了自己的妹夫路先生。

他用路先生的手机登录了自己的账号,并通过华为云空间,锁定了手机定位,根据手机的位置,开车去追那辆网约车,可他们并没有追到对方。

与此同时,他们通过网约车平台,联系上了司机。

杨先生跟对方说,自己把手机落在了对方车上了,如果对方愿意把手机给自己送回来,自己可以给他1000元,当作司机来回的路费和误工费,如果对方不满意,到时候大家见面后还可以商量。

司机一开始却并不承认自己捡到了杨先生的手机,一口咬定没看见。

杨先生心里着急,但也没办法,只能好言相劝。

见杨先生说有手机定位,手机就在车上,司机这才松口说,可以把手机还给杨先生,钱不是问题,到时候大家见了面再谈。

双方约定,5 月 31 日晚上,在一家学校附近交接手机。

杨先生和路先生满心欢喜地期待着,觉得这下终于能把手机拿回来了。

可当他们到达约定地点后,左等右等,网约车司机却始终没有现身。

路先生一次次拨打司机的电话,可对方却关机了,更糟糕的是,他们发现,丢失的华为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无法在通过定位追踪手机的位置。

可在关机之前,手机明明还有55%的电量,不可能是因为电量不足而关机的。

杨先生因为工作原因,需要回湖北上班,无法长时间留在重庆处理这件事,就把找手机的任务,就交给了妹夫路先生代劳。

因为迟迟联系不上对方,也无法拿回手机,6 月 2 日,路先生联系了记者,把自己姐夫的遭遇告诉给了记者。

记者根据路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试图联系网约车司机,可电话依旧关机,无法接通。

至于司机为什么不把手机还回来的原因,因为对方没有接听电话,不得而知。

目前,杨先生和路先生选择了报警处理。

杨先生不小心把手机落在车上,司机捡到手机后,本应该主动归还,可司机一开始不承认捡了手机,后来承诺把手机送回来,双方也约定了交接的地点,可司机却爽约了,这种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是不合适的。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司机捡到手机后,有义务将手机归还给杨先生,而不是拖延、关机失联。如果司机拒不归还手机,其行为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杨先生有权要求司机返还手机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司机捡到手机,在手机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好手机,如果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手机毁损、灭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关于报酬,杨先生答应司机,如果司机把手机送回给自己,自己愿意支付1000元误工费和路费。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如果司机按照约定,把手机送回给了杨先生,是可以要求杨先生支付1000元费用的。

但是如果司机存在侵占遗失物的行为,是无权请求失主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无论如何,如果司机真的捡到了杨先生的手机,应当早点把手机还给杨先生或者交到派出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同时,如果捡到他人物品,应当将遗失物尽快归还给对方。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信源:重庆天天630 202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