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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男子独自伺候脑梗偏瘫母亲,觉得麻烦,去找妹妹照顾,不料,妹夫上来扇他一耳光

重庆一男子独自伺候脑梗偏瘫母亲,觉得麻烦,去找妹妹照顾,不料,妹夫上来扇他一耳光,男子报警,妹妹却说:母亲将60多万拆迁款全给了哥哥,儿子得了,就该管老的,要想让我照顾,把拆迁款拿出来分割。

据重庆天天630报道,3月份,周先生78岁的老母亲,得了脑梗偏瘫住院了,出院后母亲坐了轮椅,他把母亲安排在一个一楼的小门市里住着,他一个人照顾着。

那周先生为什么不把母亲接到家里呢?

原来,周先生的妻子和婆婆不和,两年前闹过很深的矛盾,母亲生病了,他也不敢把妻子、母亲弄一块,怕吵架。

然而,周先生作为儿子,照顾母亲生活起居倒还好,可是,母亲毕竟脑梗偏瘫行动不便,有时候洗澡什么的,他一个大男人多少有些不方便。

周先生说:“妹妹她们不来护理妈妈,你说作为女同志插着尿管,安心脏监测仪那些,有时上衣都没法穿,我希望是姐姐妹妹来照顾母亲,关心、护理母亲。”

原来,周先生有一个姐姐,还有一个妹妹。

但姐姐家里条件不好,而且,智力上有些问题,所以照顾母亲的事,基本上是指望不上姐姐了。

不过,妹妹家里条件挺好,也有能力。

两年前,周先生家里婆媳矛盾闹的不可开交,两人水火不容,那时候,他实在是没办法了,就把母亲送到妹妹家周女士家中。

而且,周先生每个月会给妹妹750元的辛苦费。另外,母亲每月还有2500元退休金。

所以,这两年母亲一直跟妹妹生活,由妹妹照顾着。

然而,从母亲脑梗住院之后,一家人的矛盾爆发了,妹妹周女士将照顾母亲的任务交给了哥哥周先生。

周先生有些心里不平衡了,觉得妹妹就是看母亲需要人伺候了,不想照顾,故意把母亲扔给自己,推脱责任。

周先生说:“母亲中风了,好麻烦嘛,原来母亲没病之前,在妹妹家能走能跳,妹妹相当于没管过她嘛,后来,母亲中风,妹妹就觉得太麻烦了。”

母亲唐婆婆也表示,儿子平时照顾自己,有时确实尴尬,而且,女儿不出钱,不出力,都不来看自己。

在唐婆婆看来,自己怀孕九个月生下了女儿,这养育之恩女儿不该忘。

唐婆婆说:“我没生你?没怀孕你到九个月吗?我生你没喂奶吗?”话语里都是对女儿的不满和抱怨。

周先生觉得自己一个人照顾母亲,一个是不方便,再一个他觉得妹妹是女儿也该尽孝。

周先生说,妹妹家里有好几套房产,她和妹夫在农贸市场卖鸽子,生活条件很好。

为了和妹妹商量给母亲养老的事,周先生找了记者,来到市场找妹妹。

没想到,妹夫见状二话不说上来就扇了周先生一巴掌,而后,愣是不和周先生说一句话。

周先生报了警,妹夫被带走调查。

妹妹周女士此时,才过来市场,说出了自己的苦衷,她没有照顾母亲,是因为自己儿媳怀孕了马上要生了,需要她照顾。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当初母亲把60多万拆迁款全部给了哥哥,从来没和自己商量过,哥哥也没有说过此事。

周女士说,都是儿子得了,儿子得了就得管老的,农村不就是这个传统嘛,财产全归儿子,老人的生老病死也都是儿子负责。

周女士也表示,如果哥哥想让自己继续照顾母亲也可以,不过,哥哥先拿出那笔拆迁款分割

再有,自己之前照顾母亲两年,那现在也轮到哥哥了,那接下来哥哥也要照顾母亲两年,最后,再由自己照顾。

从法律方面来说,周女士能以“母亲将60多万拆迁款全部归哥哥”为由,拒绝赡养母亲吗?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财产分分配或其他理由而改变。

周女士作为女儿,对母亲是有赡养义务的。

在法律上父母的财产分配和子女赡养义务是独立的。

父母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但是,子女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就算是母亲将拆迁款全部给了哥哥,这也不影响周女士作为女儿的赡养责任。

周女士提出,要跟哥哥周先生,轮流赡养母亲两年的方案,需要母亲唐婆婆同意为前提。

如果,唐婆婆同意,周先生和妹妹周女士可以妥善安排好照顾母亲的细节。

不过,唐婆婆将财产都给了儿子,这里也包含了让儿子养老送终的意思,儿子也应该拿钱办事。

而周女士身为女儿也应该多探望一下母亲,尽一些孝心。

都说不患寡而患不均,妹妹心里可能觉得母亲的做法不公平,而哥哥也没说个好话,说到底一家人在处理财产时没有沟通好,话也没说明白,导致矛盾不断。

有人说,60多万的拆迁款,外加2千多的退休金,作为儿子完全可以雇一个人来照顾母亲,如果一定要让妹妹来照顾,最少应该拿出一半的钱给妹妹。

也有人说,财产全部留给儿子,生病了才想起女儿,这是普遍现象。你身边有这种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