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体育老师遇到了麻烦。 体育课上,一个跳绳的学生跳绳时不小心绳子把另外一个学生打了,现在被打的孩子家长不让了,告到了校长,说体育老师没有及时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就诊。 下午一上课,校长找到体育老师了解情况,体育老师说上午最后一节课体育课是花样跳绳,一个孩子不小心用绳子打了另外一个学生的胳膊,当时孩子确实哭了,看到胳膊有点红,但是不肿,于是体育老师安抚了孩子,让孩子到阴凉地待一会儿观察一下。后来看到孩子又活蹦乱跳的和学生玩起来就没有再过问,然后放学后排队离校。 校长批评体育老师严重失职,说当时就应该带孩子去医院检查。 体育老师说:又不是我打了学生,爱咋咋地!体育老师推门走了,留下了校长目瞪口呆! 大家说说看,体育老师到底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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