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5年全国普通高考和初中学考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教育考试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部门配合,强化统筹协调,优化考试环境,确保我市普通高考、初中学考安全顺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实际,中、高考期间,将对噪声污染强化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管内容及严管时间
根据中、高考时间安排,决定将6月4日20时—6月6日8时、6月14日20时—6月16日8时设为“静音”期;6月6日8时—6月9日19时、6月16日8时—6月20日12时设为“严管”期。
(一)“静音”期间,夜间(22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除外)、室内装修、广场舞、占用公共区域经营及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严管”期间,禁止在上述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除外)、室内装修、广场舞、占用公共区域经营及其他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静音”和“严管”期间,中心城区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娱乐场所8时至18时停止营业,其余时间段及中心城区其余区域内娱乐场所需采取降噪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措施要求
(一)在中、高考期间,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宜春市公安局、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综合监督检查组,加大对噪声敏感区宣传及巡查力度,严格管控产生噪声的作业与营业活动。
(二)为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遏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决定从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宜春市公安局、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各组值班人员于6月4日—6月8日、6月14日—6月19日每晚8点集中到市政府服务热线中心签到联合办公、随时待命。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如发现噪声扰民的行为,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确保举报内容如实准确。
(三)对巡查发现或市民投诉举报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特此通告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宜春市教育体育局
宜春市公安局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