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n 100 2025-04-19 13:39 真棒!原本生育率低,喝点鸡汤还有点效果。现在好了,这一颗老鼠屎放下去,彻底没救了 超星空 回复 04-21 16:17 哈哈哈,这是真舔狗 神经蛙 回复 04-23 23:57 缅甸嘎腰子,都阻止不了,区区三年牢狱之灾换取一片真心。值了!
墨者 68 2025-04-18 21:21 只找那种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谈个短期恋爱,给个几百彩礼,不香吗 123 回复 04-23 14:50 人家想套路你强奸是不会谈钱的,就是勾引,欲拒还迎,一边说不行,不要,一边也不是很激烈的反抗,让你有机可乘,完成“强奸”动作。 Kreeys 回复 123 04-23 15:47 判断嫖娼的标准(除现场被抓)一是聊天记录谈好价钱,二是转账记录
放飞梦想 48 2025-04-19 20:25 不婚不育保平安,希望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结婚,这样父母就不会再逼婚了,我给我父母看了这件事后,他们也不再逼我相亲了,我跟他们说你们的钱还是留着养老吧,要不然钱没了,我还要去坐牢啊
用户89xxx64 33 2025-04-19 17:19 现在这个社会真是“进步”了,古代就是愿意通奸也犯法,现代只要愿意奸别人老婆也不犯法!可要是不愿意那发没发生关系不重要都是强奸 _ 回复 04-20 04:09 更可怕的是对丈夫也同样能以违背意愿给送进去。
让你爽 26 2025-04-20 03:26 这样的判决结果……以后女方达不到要求,引透你发生性关系……然后告你强奸…… 快乐之城 回复 孤灯清照 04-23 21:48 你说以后军人和科学家会不会遇到这种事儿? 孤灯清照 回复 04-23 15:39 那怪你经不起引诱
茄子酱 25 2025-04-19 16:29 女方已经结婚了,人家光明正大!你们被男方父母欺骗成了傻子!一群没脑子的家伙! 暗夜 回复 04-24 12:47 没自己的判断力。法院说啥是啥。你不回去查查?看看彩礼到底啥时候退的。 暗夜 回复 04-24 12:45 不止下来。都已经抓进去几个月了。
兖州牧 18 2025-04-19 18:16 今年结婚率和生育率更加够呛了[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你的选择 回复 04-20 08:26 网络上说大同隔壁村的订婚,男方要女方签协议,不许告强奸[抠鼻] 用户13xxx09 回复 你的选择 04-21 19:04 签了也没用 不会被认可的
用户10xxx86 17 2025-04-19 15:13 虽然感情上同情男方,但是事情闹到这个程度,男方家长责任非常大!既然娃范了错就要拿出诚意解决,你看男方家长盛气凌人,不可一世那样!不怪女方铁了心要告! 夜幕*猫咪*忧 回复 04-21 19:37 对对对 怪男的家长 要不然嘛就分走半套房嘛,结果女的没分到,你反而急了 爬山 回复 04-19 22:42 - 事件扩大归因于当事人:纠纷嗣后,误会事件被大众及媒体知悉系源于“追风小叶”在网络发布信息,即嗣后行为影响的扩大是由“追风小叶”自身发布信息所致,因此该事件在社会公众层面的影响不应归责于两名女子。
高美乐 13 2025-04-19 19:56 建议尽快出台《非法性行为惩治条例》没领结婚证的和领了结婚证的只要是非法性行为都得分情况处理。只有规范了才是科学的[鼓掌] hylong 回复 04-20 18:46 这也行,可以给个标准,所有婚外性行为,都违法。无论男女。
寸土不让 10 2025-04-20 20:49 除非国家想办法进口上千万的适龄女性,不然的话,以现在男女失调的比例,男性在婚恋市场上天然属于弱势的一方,面对强势的女方,类似的事情,还会越来越多,因为对女方来说,现在的婚恋市场对他们就属于价高者得的卖方市场,谁的出价高就考虑谁结婚,并且还保留悔婚拒还彩礼的特权!
isabella 4 2025-04-21 12:28 女方自愿进入男方房间,女方报警时候早已收了钱,事后处女膜完整,都能把未婚夫判强奸,,为什么?因为男方母亲坚持要起诉十二名办案人员,,这就怪不得别人了,不整你整谁,三年算轻的了,男方要再上诉,没准十年八年,冬萍才笑了几个月,现在全国的小仙女都忍不住开始笑了,男儿哪有什么朗朗乾坤,对父母好点,然后躺平吧,谁还敢谈婚论嫁!!专家们还没研究清楚为什么结婚率越来越低,那个男的不害怕😱 风吹空调 回复 04-21 21:36 的说了不要找女法官打官司,尤其是关于婚姻和离婚的官司。
想说点啥 4 2025-04-22 19:33 防婚骗,建议立法:1.订婚已付彩礼钱,后面(婚宴或者领证环节)单方擅自加价行为(含要钱要首饰要房产等),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按合同法,退一赔双倍彩礼钱。2.尤其是威胁 不加钱不结婚,不去洞房的要挟行为,建议退一赔三。3.结婚后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一方各种不配合,出走,婚闹,要离婚的,按第2条处理。4.提倡彩礼钱应以当地平均年收入的2倍以内为限。 **其实,有了前三条,第4条可以不需要了。更绝的是,没有单方面约束女方,对双方都适用哦
董继强D 3 2025-04-19 18:02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等女人如狼似虎的年纪时也可以拒绝女人了,不然就是强奸! 进击的老王 回复 04-19 18:36 科普下,女迫男不算强奸,只算猥亵[抠鼻]
清风徐徐 2 2025-04-19 14:12 这都啥事啊,是不是以后搞对象要先签个自愿协议,备忘录啥的。 用户18xxx54 回复 04-19 16:17 妇女报强调,事先同意,事后反悔,也算强奸,签协议也木有用
会飞的鱼 1 2025-04-21 12:34 花钱嫖娼也风险很大干一半她想价钱告你强奸,然后给你抓起来违背父女意愿,以前买卖交易程序都乱了 孤灯清照 回复 04-23 15:40 傻子才去找没有老板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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