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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一女子买菜回出租屋时,被一根从天而降的钢筋插进身体导致当场死亡。据悉,

四川绵阳,一女子买菜回出租屋时,被一根从天而降的钢筋插进身体导致当场死亡。据悉,钢筋是从在建自建房上掉落的,事发后,还掉落了一根钢筋,所幸的是,因第一掉落后已经引起路人警觉,再次掉落的钢筋没有伤到人。目前,当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自建房的房主都哭了、他本人也非常自责、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此事、事发现场已经拉起了警戒线。

(来源:红星新闻)

据了解,事发在2025年1月15日,死者为四川绵阳涪城区人,大约在50岁左右,自建房的房主则是本地人。

现场图片显示,该自建房有六层高,其中一楼的楼高明显要比其他楼层高很多,而且,二楼以上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围档。

现场目击者称,当时女子打了一把伞,手上拿着买的菜,钢筋是穿过女子手中的雨伞直接插入了女子身体导致当场死亡的。

1、很多网友质疑称,正常情况下,还没有完工,是不能提前拆除挂网围挡措施的。这种情况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了。

刑法第291条之2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该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然而,我们都相信,房主包括其请来的工人,主观上都不可能是故意的,故不构成此罪。

2、虽然行为人主观上不是故意的,但其因自信或者过于自信不会导致的疏忽大意,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刑法规定,也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33条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3-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可以或者应当可以预见其行为可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发生,可其却自信或者过于自信而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犯罪行为。

也就是说,实际上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至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到底是工人还是房主,就要看当时是谁导致钢筋掉下去的了。

3、即便是工人造成的,房主作为雇佣者、接受劳务的一方,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而言,工人与房主之间形成的是个人劳务关系,工人是提供劳务的一方、房主是接受劳务的一方。工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造成他人的损害,房主要先行承担责任。但如果工人有过错,房主可以再追偿。

4、安全生产无小事!希望各位网友无论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都务必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勿有任何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