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男子在自助餐厅担任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向结账客户出示个人收款码,得到甜头后,一发不可收拾,收取资金共计人民币76000元。店家生意火爆,却入不敷出,查看监控发现猫腻,直接报警。事发后,男子傻眼,主动投案自首,取得店家谅解并返还全部钱款,被判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案例来源:半岛晨报)
顾庭辉心里七上八下,他翻看着手机,一共有三笔进账,钱虽然不多,但这是额外收入。
他有些自责,老板对他不薄,这样做于情于法都不妥,可眼下信用卡透支,先还上再说。
自从迷上彩票,他是钻头不顾腚,刚开始小打小闹,中奖率还真高,得到甜头,就做起发财梦。
幻想着那天中大奖,达到人生巅峰,他把大部分钱都砸在彩票上,觉得有梦想就能实现,多投中奖几率也高。
作为自助餐厅财物主管,他的薪水不低,可再多的钱也不够买梦想,他越买越不服气,感觉下一注就是特等奖。
几张信用卡倒来倒去,实在没办法,他动起了歪心思,作为自助餐厅的财物主管,他有便利机会动手脚。
顾庭辉苦思冥想,做好收款码开始行动,他利用用餐高峰期,客人结账时,递上自己的收款码,这样神不知鬼不觉,一天收几单就行。
几天下来,一切都很平静,餐厅没有发现异常,提着的心也安稳下来,他想着等把欠款还上就收手。
人性是贪婪的,时间长了,顾庭辉觉得,只要控制刷单次数,应该不会有问题,收手可惜了,每月的收入,比工资都高。
他越干胆子越大,甚至变本加厉一天多次拿出自己的二维码收款,一天不收钱都心痒痒,心想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可好景不长,顾庭辉正为自己的聪明沾沾自喜,没想到东窗事发。
餐厅生意火爆,但收入微薄,老板亲自查账,发现异端,调取监控录像后,气得肺都炸了,作为员工监守自盗,立即报警。
事发后,顾庭辉傻眼了,赶紧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作案经过,赔礼道歉求老板谅解,承诺归还全部钱款。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顾庭辉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1、顾庭辉的行为在是否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顾庭辉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向客户出示个人收款码,将餐厅的营业收入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因此他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2、顾庭辉主动投案自首,对其量刑有何影响?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顾庭辉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顾庭辉取得店家谅解并返还全部钱款,是否会影响其量刑?
《刑法》并未直接规定取得谅解和返还财物对量刑的具体影响,但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考虑这些因素。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以及悔罪表现等因素。
顾庭辉在案发后取得了店家的谅解,并返还了全部钱款,他的这些行为可能对其量刑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法院会酌情处罚。
最后法院审理认定,顾庭辉前前后后共收资7.6万元,涉案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罚款1万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顾庭辉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对此您怎么看?(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