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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老婆要罚款?安徽芜湖,男子和妻子发生矛盾后,怒踹了妻子一脚,妻子愤而报警,随后

打老婆要罚款?安徽芜湖,男子和妻子发生矛盾后,怒踹了妻子一脚,妻子愤而报警,随后警方对男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网友:民警也管家务事?

(来源:极目新闻)

事发当天上午9时许,程明与妻子李芳因家庭琐事发生了争执。

情绪激动之下,程明竟然踹了李芳一脚。这一踹,不仅踹伤了李芳的身体,更踹伤了李芳的心。

李芳要求程明道歉,在遭到拒绝后,一怒之下报了警。

警方介入后,也十分纠结,这本是家庭矛盾,而且李芳并未受伤,可如果不处罚程明,岂不是在包庇违法行为?

经过再三考虑,警方对程明作出了罚款200的处罚决定。

对此,有网友质疑:“民警也开始管家务事了?”

还有网友表示:程明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罚程明200元,岂不就是让李芳也被罚100元嘛?李芳肯定要反悔。

那么李芳真的挨了打还要帮忙交罚款吗?她是不是可以因此反悔?

1、程明的行为属于家暴。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虽然程明就踹了李芳一下,但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可以认定为家暴行为。

既然是家暴,那就不是家务事了,不仅民警有权介入,就连居委、村委、妇联、各自的公司都有权介入阻止。

2、程明脚踹了李芳,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程明打了妻子李芳,这的确构成故意伤害,但李芳并没有严重伤情,而她与程明争吵,同样存在一定过错。

因此,程明的违法情节较轻,警方对其处200元罚款合理合法。

3、程明被罚了200元,这其实与李芳无关。

程明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安机关处罚程明是基于其个人的违法行为。

因此,这个罚款是罚的程明的个人财产。

虽然程明婚后所得的财产基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普通人来看,只要程明和李芳没离婚,对程明罚款就是对李芳罚款,但在法律上,却不是这么认为的。

也就是说,对程明罚款,并不等同于对李芳也罚款。

如果李芳想要反悔,那就是要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了。

《行政处罚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李芳如果不服公安机关的判决,可以去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不过,在公安机关处罚依据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是很难推翻这个处罚决定的。而且不管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都需要耗费精力和时间甚至是金钱。

综合来说,反悔的代价远超过了被罚200元,所以李芳还是考虑清楚要不要反悔。

最后,夫妻之间难免会有争执和矛盾,但暴力绝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会让矛盾更加激化。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所以应该更多的沟通、协商来化解矛盾,共同维护家庭的和谐与幸福。

评论列表

用户17xxx37
用户17xxx37 3
2024-12-22 01:28
这网友问的多么可笑啊!警察也管家务事,如果把打老婆打老公当做是家务事,真的,这是人类智商的倒退!相反的,打老婆打老公应该比普通的翻倍惩罚。因为两者之间应该互相去爱,但你却去打去骂,所以该加倍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