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老陈去世了,他生前借给女同事3万,老陈的妻子过来要钱的时候,这位女同事不承认。老陈的妻子拿着老陈的手机说上面有转账的记录,这位同事还是不承认。略微犹豫后,我站出来做证。因为老陈给这位女同事借钱的时候,我知道,并且我当时就在现场。钱是去年借出去的,当时是公司聚餐,女同事就是趁着聚餐的时候跟老陈聊得好,趁机提出借钱。
老陈现场通过手机转账的,整个过程我都看得是一清二楚。我没想到女同事会赖账。她的行为出乎我的意料,让我有些吃惊。我原本不想多管闲事,但是老陈走了,留下了孤儿寡母,挺可怜的。所以我出面作证,女同事发消息给我,让我不要多管闲事。我跟她说,做人要讲良心,老陈借给你钱,是因为拿你当朋友,没让你写借条,那是因为信任你。现在老陈走了,你想赖账?你还是个人吗?大家说,我这样做,算不算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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