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夕夕上也有好货!”内蒙古,男子看到拼夕夕某直播间在推销羚羊角,价格不贵,就以292.9元的价格买了一对。在男子看来,这只是图个乐,万万没想到,他竟然买到了真货,高鼻羚羊角,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价值超过10万元!运气好的话,他将“喜提”五年有期徒刑! (来源:在鄂尔多斯) 事发这天,王某收到一条快递送达的通知,拿着手机到快递站,心情有些激动。 事发几天前,王某在拼夕夕上闲逛时,无意间进到一个卖羚羊角的直播间,出于猎奇心理,王某在直播间停留了一阵,看主播介绍他的商品。 王某听了一会,觉得主播说得很真,不像是假的,关键是价格也不贵,一对羚羊角三百块钱。 王某考虑了一下,最终决定花小钱试一试,万一买到真的呢。王某账号支付记录显示,王某向主播一方支付了292.9元。 没想到,王某是一个不识货的人,买椟还珠。 他在收到羚羊角后,没有自己收藏,而是到某广场以摆摊的方式,对羚羊角进行对外销售,价格仅仅比他购买价格高一两百。 当地环食药侦大队在开展清查行动,看到王某在卖动物制品,发现不对劲,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制品羚羊角,非常重视,将王某传唤至分局做进一步调查。 经鉴定,王某所销售的涉案动物制品为高鼻羚羊角,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价值为106667元。 法律怎么看这事,王某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首先,关于野生动物,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所有野生动物都属于国家的,个人无权处分。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构成危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亦构成危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 刑法规定的危害濒危、珍贵野生动物罪打击范围很广,不仅包括濒危、珍贵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动物,还包括野生动物“制品”! 重点在野生动物“制品”上,羚羊角属于野生动物“制品”。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起刑点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5-10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判10年以上,并处罚金。 再次,羚羊角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上市交易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高鼻羚羊角,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制品。 王某是否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关键要看王某是否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是高鼻羚羊角。
如果王某应当知道,那等待王某的将是到监狱踩缝纫机,如果王某不应当知道,不构成犯罪,只需要对高鼻羚羊角进行没收,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王某是否“应当”知道,要根据王某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对羚羊角的认识综合判断。
比如有人花十块钱在网上买了个象牙制品,当时就冲着假的买的,可万万没想到,卖家给发个真象牙过来,又被查到了。 这种情况下,不应该认定为犯罪,反之,如果这个象牙制品买成十万,即便辩解说是冲着假的买的,公安机关也不会相信。 这件事告诉我们,拼夕夕上也有好货,而且是一不注意,就可能喜提几年蹬缝纫机的珍贵物品! 最后,这事很值得反思,买到假货没人管,买到真货有人立马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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