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一名男子因为没钱花,用冥币存入银行的ATM机,机器不能识别上亿的金额,ATM机被卡。可男子却在旁边用自己银行卡查询余额,可令男子失望了。眼见看到银行ATM坏了,男子害怕了,直接跑了。银行报警,很快将男子抓获,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
上饶一男子因为没钱花,银行卡里的余额不足,便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该男子用真钱买了一沓冥币,全都是上亿金额的,有的是上万元面值的。 该男子兴冲冲的来到银行ATM机上,用冥币存入机器上去, ATM机将冥币吞下之后,马上死机了,因为机器从来没有识别过这么大面额的钱。 可男子一点都没意识到有什么问题,用自己的银行卡在另一台正常的ATM机上查询自己卡里的余额。
结果当然令男子失望,男子卡里的余额没有变化,还是原来的金额,没有突然增加所谓的几亿。 男子很失望也很生气,有点不甘心,但看到旁边的机器坏掉了,感到害怕,于是便打算一跑了之。 可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银行周围全部都是监控,后来工作人员发现机器坏了,里面塞满了冥币,银行工作人员认为有人搞破坏,于是报警。 警方根据监控顺藤摸瓜,很快将该名男子抓获,该名男子因为将冥币存入银行ATM机上造成ATM机损坏,违法了。
该男子因为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 真的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该男子真的是脑洞大开,竟然想要用冥币换取真币,这怎么可能呢?如果是这样,那印刷冥币的公司岂不是发了? 对于该男子我们嗤之以鼻,那么从法律上又如何定性的呢?
1.该男子存入冥币,造成ATM机损坏,涉嫌寻衅滋事或者故意毁坏财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故意毁坏财物价值2000元以下的,按照寻衅滋事进行行政处罚。 如果故意毁坏财物的价值2000~5000元之间的,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故意毁坏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则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男子故意用冥币毁坏ATM机,造成ATM机死机,警方只对该男子行政拘留,说明其造成的损失为2000元以下,属于寻衅滋事。 男子在被警方行政拘留后,还需要对银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赔偿修复ATM机的费用。
2.男子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男子具有过错,用冥币存入ATM机上,导致ATM机死机,该男子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该男子需要赔偿多少钱呢?需要赔偿修复ATM机的费用。 3.男子需要赔偿费用,以ATM机受损为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男子用冥币将银行的ATM机搞成死机,那么赔偿应当以ATM机修复的费用为限。 根据警方对该男子只进行行政拘留来看,修复ATM机的费用在2000元以下,男子也只需要赔偿2000元以下。 赔偿的费用不高,但侮辱性极强。该男子行为实在是对银行赤裸裸的进行了嘲笑。 对此您怎么看? 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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