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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临沂,男子酒后回家,发现一辆警车占用了他的私人车位,男子要求警车

2018年,山东临沂,男子酒后回家,发现一辆警车占用了他的私人车位,男子要求警车离开车位,警车拒不驶离,双方发生冲突,导致交警受到轻微伤,事后,男子为了息事宁人,赔偿交警143万,交警承诺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可谁知,一年后男子竟被逮捕,提起公诉。   王建军正在家中准备晚餐,突然听到门铃声。打开门,他惊讶地发现两名警察站在门口。   "请问您是王建军吗?"一名警察问道。   王建军点头确认:"是的,我是。请问有什么事吗?"   "我们需要请您到警局协助调查一起案件,"警察说,"请您配合。"   王建军一脸困惑:"什么案件?我最近没有犯什么事啊。"   警察没有多作解释,只是坚持要带王建军去警局。在警车上,王建军百思不得其解,回想着最近的生活,试图找出可能惹上麻烦的原因。   到了警局,一名警官开始询问王建军:"王先生,您还记得去年9月15日晚上发生的事吗?"   王建军皱眉思索,突然,一年前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那天,他参加了好友的生日聚会,喝了不少酒。回家时,发现自己的车位被一辆警车占用了。   "我想起来了,"王建军说,"那天我确实和一名警察发生了争执。但我们不是已经私下和解了吗?"   警官冷静地解释:"私下和解不能代替法律程序。您此前的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规定。现在,我方正式对您提起刑事诉讼。"   闻言,王建军顿感惶恐,努力回溯事发当晚的情形。他想起自己醉意熏天,踉跄至警车旁,要求执勤人员移车。警员解释正在公务中,无法即刻撤离。王建军当时失控暴怒,不仅口出恶言辱及警员,还动手推搡,致使对方轻微受伤。   王建军立即察觉情况棘手,迅速向执法人员表示歉意,并提议私下调解。他筹措了百余万元作为补偿,对方许诺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警官,我真的知错了,"王建军恳求道,"我已经赔偿了,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警官摇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您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王建军急了,开始诉说自己的家庭困难:"警官,我家里真的很困难。我父亲患有重病,每月的医药费就要几千元。母亲没有工作,靠我照顾。我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妹妹,学费和生活费都需要我来负担。"   他继续说道:"我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我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工资不高,每个月还要还借来赔偿的钱。到现在,我连当初借的143万都没还清呢。如果我被判刑,我们全家就真的没办法生活了。"   王建军描述了自己如何省吃俭用,努力工作来维持家庭开支。他提到自己经常加班到深夜,周末还要兼职送外卖,就是为了多赚一些钱。   "我妹妹马上就要毕业了,"王建军哽咽着说,"我答应过她,等她找到工作,我就带父母去旅游。现在如果我进去了,这个承诺就要食言了。"   他还提到自己如何在父亲生病时,日夜守候在医院,同时还要兼顾工作。"有一次,我父亲半夜病情加重,我连夜骑自行车去医院,因为打车太贵了。"   王建军的眼泪开始流下:"警官,我知道我错了,真的知道错了。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求求你们再给我一次机会,我真的不能离开我的家人。"   然而,警官的态度始终没有软化。他平静地说:"王先生,我理解你的困难,但法律就是法律。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此案最终进入司法程序。庭审期间,公诉人详尽阐述案件经过,着重指出王建军的举动严重阻碍了执法行为,并引发了不良社会效应。   王建军的辩护律师则强调了王建军的悔过态度,以及他的家庭困难情况,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经过长时间的审理,法官最终宣布判决:   "王建军因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考虑到其已超额赔付受害方损失,法院同时要求受害方退还超出实际损失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