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谁死谁有理!”广西贺州,男子参加流水席,从早上一直吃到下午才骑摩托车回家。谁料,回家路上发生车祸,追尾他人车辆,不幸死亡。事后,男子家属虽然获得了涉事司机的赔偿,但是并不满足,又将流水席主办人以及与男子一起吃席的3名陌生人告上法庭,索赔42万元。法院这样判!
春日的阳光温暖地洒在贺州市的街道上,空气中弥漫着花香和新鲜的绿意,这个普通的周末,陈家正在举办一场热闹的流水席,街坊邻里、亲朋好友纷纷赶来,共同庆贺这个喜庆的日子。
徐某是陈家的远房亲戚,虽然平时联系不多,但收到邀请后还是骑着摩托车从邻镇赶来参加宴席,到达陈家门口时,徐某看到院子里已经摆满了桌椅,香气四溢的菜肴不断从厨房端出,宾客们有说有笑,场面十分热闹。
"徐老弟,你可算来了!"陈家的大儿子陈大明热情地迎了上来,"快进来坐,我给你安排了个好位置。"
徐某跟着陈大明来到一张圆桌前,桌上已经坐了三个人,看起来都是陌生面孔,陈大明介绍道:"这是我表弟徐某,你们几个年纪相仿,可以好好聊聊。"说完,他就匆匆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四个人渐渐熟络起来,他们聊着各自的工作、家庭,谈笑风生,徐某觉得自己今天的运气不错,虽然是和陌生人同桌,但气氛却十分融洽。
就这样,四个人你来我往,杯盏交错,不知不觉间,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徐某看了看手机,发现已经快晚上九点了。
"各位,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去了。"徐某站起身来,有些踉跄。
尽管同桌的三人劝他留下休息一会儿,但徐某还是坚持要走,他跟陈家人告别后,摇摇晃晃地走向自己的摩托车。
夜色中,徐某骑着摩托车沿着乡间小路驶向家的方向,春夜的凉风吹在脸上,让他稍微清醒了一些。然而,就在一个转弯处,意外发生了。
一辆小轿车突然从对面驶来,车灯的强光晃得徐某睁不开眼,他下意识地猛打方向盘,摩托车失去平衡,重重地摔在路边。
"砰"的一声巨响,徐某被甩出几米远,重重地摔在地上,小轿车司机赶紧停车查看情况,惊恐地发现徐某已经失去了知觉。
救护车的警笛声划破夜空,但为时已晚,经抢救无效,徐某不幸身亡。
这个悲剧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镇子,陈家人得知后,悲痛不已,他们没想到,一场本应喜庆的寿宴,竟然以这样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徐某的家人悲愤交加,他们认为,如果不是参加这场流水席,徐某就不会遇到这样的意外,于是,他们决定向相关方面索赔。
他们找到了肇事司机,然而,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徐某自身,司机只承担了少量赔偿,远低于徐家的期望。
失望之余,徐家人将目光转向了流水席的主办方和同桌的三个人,他们认为,是这场宴席和过度劝酒导致了徐某醉酒驾驶,最终酿成悲剧。
徐家聘请了律师,将陈家和同桌的李明、王强、张伟告上了法庭,索赔金额高达42万元。
案件开庭那天,法庭内外挤满了人,徐家的律师慷慨陈词:"我的当事人是受邀参加流水席的,作为主办方,陈家有义务保障宾客的安全。他们明知徐某饮酒后还要骑车回家,却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同桌的三人更是不断劝酒,导致徐某醉酒驾驶。他们都应该为这起悲剧负责!"
被告方的律师则反驳道:"流水席是一种民间习俗,主办方不可能监管每一位成年宾客的行为。徐某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至于同桌的三人,他们只是普通的宾客,没有义务也没有权力阻止徐某离开或骑车。"
终于,宣判日到来了。法院驳回了徐家的诉讼请求,认为主办方和同桌人员不应对徐某的意外承担责任。
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流水席作为一种民间习俗,其性质决定了主办方难以对所有宾客进行全程监管。同时,劝酒行为虽然不可取,但并不构成强迫。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本案中,徐某明知自己饮酒后还选择骑车,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极大风险,最终导致悲剧发生,应由其自身承担主要责任。"
这个判决引发了更广泛的讨论。有人认为法院的判决过于冷酷,没有考虑到受害者家属的感受;也有人认为这个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避免了责任认定的无限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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