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浒传》,有一个地方特别奇怪,我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儿。 解珍解宝捕虎、武松打虎这两个故事中,都出现了同一种东西,就是官府的杖限文书。 什么是杖限文书呢? 所谓的杖限文书就是,州县为消灭山里的猛虎,要求当地的所有猎户在限期内进行捕捉,而下达的一种文书。 猎户如果不能在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将会受到限棒加身的处罚。 这就非常奇怪了。 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安全,是官府的职责,如果山中出现老虎,也应该由当地官府派衙役或者兵丁去捕捉,怎么能够以杖限的形式逼迫猎户们去冒险呢? 这也太不合理了,难道衙门里养的那些人都是吃干饭的吗? #记录我的9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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