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来到计生局,给自己刚出生的第4个孩子上户口。工作人员却说,你先把拖欠的8万超 生费缴了,我再给你办。男子一听惊了,超 生竟然要罚8万,他根本拿不出钱,于是他恳求工作人员网开一面。遭到拒绝后,男子心生怨恨,手拿砍刀在计生局里连砍6人,2人当场死亡,结局让人惋惜。
(案例来源:中国新闻网)
何深国看到妻子生的第4胎又是个女儿,心中难免失落,想求个儿子,咋就这么难呢?
何深国打小家里就穷,没上过学,也没啥文化。
他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觉得只有家中男丁兴旺,才能改变生活。
于是,何深国最乐忠于做的事,就是让妻子给他生娃,最好是男娃。
只可惜事与愿违,妻子接连给何深国生下2个女儿,家里人口多了,日子也过得越发艰难。
夫妻俩靠干体力活打零工养活这个家,但靠这些又能赚几个钱呢?吃不饱饭是常有的事。
日子都这么苦了,何深国却毫不在意,他让妻子继续生,不生出男娃绝不罢休。
周围人都劝他,现在这年代,不像从前了,男娃女娃都一样,你再继续生,哪能养的起啊?
可何深国压根不听劝,生儿子是他心里最深的执念。
2011年,何深国申请到了危房改造补贴,夫妻俩用这笔钱修了个新房,日子也算有些好转了。
同年,何深国的第3个孩子出生了,这次终于如了他的愿,是个儿子。
他妻子心想,有儿子了,何深国肯定就消停了,她也不用再受一次十月怀胎的苦。
谁知道这个何深国,贪心的很,觉得1个儿子不够,起码得再生1个,才够有“排面”。
妻子心中是百般不乐意,现在家里条件能稍微好点,但绝对算不上富裕,真要第4个孩子,以后咋养?想想压力都大。
但何深国不给妻子拒绝的余地,他态度强硬地说,我让你生你就生,哪那么多废话?
面对何深国的“铁令”,他的妻子不敢再多说什么。
何深国的脾气,在村里出了名的臭,他有精神病史,做事极端,发起火不管不顾,连父母都不敢惹他。
于是,何深国妻子又生了第4个孩子,但这次还是个女儿。
虽然何深国感到很失望,但该办的手续还得办,他来到城里的计生局,给孩子上户口。
可何深国却碰上了件麻烦事。计生局的工作人员说,何深国必须把拖欠的8万元的超生费补交了,才能给孩子上户口。
啥?超个生就要8万元?上哪给你整这些钱去!何深国觉得这收费真是不合理。
他忍着怒气,恳求工作人员通融一下,他一年都赚不了这些钱。
工作人员却说,他们也得按规章流程办事,交不起你就自己想办法,不交肯定是没法上户口的。
何深国听完火气噌的一下就上来了,他这暴脾气可忍不了这个,于是他威胁道,不给老子上户口,老子就砍死你!
工作人员一听,轻蔑地笑了,根本没把何深国的话当回事。
回家后,何深国心中的怨恨却像野草一样疯长,他觉得,这个世界对他太不公平了,连给自己的孩子上个户口都做不到,这种无助感让他心中的怒火越烧越旺。
2013年7月23日一早,何深国把磨了一夜的砍刀绑在摩托车后座上,他骑车进了城里。
当天早上8点半,他冲进一个办公室,只要看到人,不管是谁,都挥舞着长刀一顿乱砍。
计生局里,鲜血四溅,惨叫声此起彼伏,在短短几分钟内,何深国连砍6人,其中2人当场死亡。
接到民众报警后,警察火速赶到现场,他们把何深国带回派出所调查。
了解到何深国有精神病史,警察就把他交给了医生,但经过鉴定,他们发现何深国犯罪时是清醒的,没有犯病。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何深国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有人说,何深国一味的追求生儿子是不对的,但计生局的处理方式也缺乏人性化。
如果计生局能够更加理解这些贫困家庭的困境,给予他们更多的帮助和支持,或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何深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何深国因计生局不给其上户口而心生怨恨,持刀闯入计生局办公室,连续砍伤多人,导致2人死亡。
经法院审理,认定何深国故意杀人,性质恶劣。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何深国死刑,并剥夺他终身的政治权利。
2、 何深国存在精神疾病,是否能免去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虽然何深国有精神病史,但经过法定程序鉴定,他在犯罪时思维正常,并非犯病状态。因此,他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3、计生局要求何深国缴纳8万超生费是否合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超生家庭需缴纳社会抚养费,但这不应成为户口登记的前提条件。户口登记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办理。
计生局要求何深国补交超生费才能给孩子上户口的做法,虽然基于相关法律法规,但在执行上缺乏人性化考量。户口登记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应因经济困难或超生费用未缴而受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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