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事儿挺逗的,河南有个法官叫王佳佳,最近手头有个案子,不过咱们先不聊判决的事儿,聊聊当事人党老汉。党老汉这人,平时就靠打零工混日子,孤家寡人一个,出门好端端地被车给撞了,交警说这事不赖他,得着无责。 这下可好,老汉住了半个月院,回家还得养伤两个星期,你说这得多憋屈啊?本来一个月能挣点小钱,现在啥也干不了,这损失算下来得有两万多,保险公司那边倒是爽快,愿意掏一万二,结果法官只给了九千三。 你说这事儿办的,明明人家没错,怎么还自己搭钱呢?这身体上的苦就算了,关键是经济上也不能让人家吃亏啊,这不是逼人绝路嘛。撞了人,至少得把损失补上吧,老汉也没想要赚这个钱,就是想少赔点儿。 按理说这事儿可以私下里解决,老汉的要求也不高,就是希望别亏太多,保险公司都肯出一万二,稍微有点心的人,都会看在老汉日子艰难的份上多给点。法官要是能给双方普法一下,这事儿一万三到一万五之间搞定不就完了,结果王法官给判了个九千三百八十四,比保险公司主动给的一万二还少,这才让人心寒。 你说这法官只认前半个月的误工费,难道后半个月老汉就能下地干活了吗?人家没责任,你还让他受损失,这是哪门子道理? 素材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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