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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执法者,办理案件的最大的原则就是方向不能偏!这是原则性问题! 举例来说

作为一名执法者,办理案件的最大的原则就是方向不能偏!这是原则性问题!

举例来说,双方互殴,同样伤情的情况下,先惹事,先动手的一方永远应该是理亏的一方,也是需要处罚更重的一方。如果涉及到赔偿,一定应该是赔付对方更多的一方!这就是所谓的不能偏。只要执法者坚持这个原则,就不容易出事。即使双方最后的处理结果相差不大,但也算是彰显了正义。

反之,如果执法者因为某种原因的影响,在处理案件时偏向了理亏的一方,那这个案件的处理就会埋下隐患,后续极大可能会发生很多对执法者不利的连锁问题。

漯河女法官王佳佳被害一案中,女法官的判决显然没有把被车辆撞伤的党某,也是处于弱者一方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而是采取了一种貌似中立的态度来判决此案,所以这个案件从一开始判决方向就已经偏了。被撞伤的穷困老汉和保险公司,二者的身份地位包括在案件中的受伤与否,能直接划上等号吗?

执法者不为受害一方争取更多的利益,甚至连起码该有的利益都没有,只是潦草判决结案,结果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代价惨痛啊!

评论列表

古道
古道 31
2024-08-20 18:34
撞人负全责司机梦里都笑醒,九千就搞完了。还不用负责[滑稽笑]

houzaimen 回复 08-21 12:02
不出钱不出力还别人挡刀。

用户18xxx75
用户18xxx75 11
2024-08-20 19:55
甲方撞伤乙方,法院起诉为什么第一个就要把保险公司作为被告?难道是保险公司撞的?法院把保险公司参与进去就是程序不合法!只有乙方告甲方审判完成,甲方把赔付的全额跟保险公司去理赔,这才是正常的司法程序,这样才不会因保险公司的强势让原告产生不公平的想法。
麒麟山人
麒麟山人 3
2024-08-21 08:40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须对自己的发言负责!“漯河女法官王佳佳被害一案中”不是就有人因造谣言而被拘留吗?不是有一些人无依无据或偏执一端,总是在睁眼说瞎话吗?发言应当尽量平和、客观,实事求是,不能无中生有,不能谩骂、撒泼、攻击、造谣,就事论事各舒不平、各舒己见则已,他人说的有道理就多看看,他人说的没道理或者是用心不良,完全可以不看,如果心情好你也可以尽情反驳!山人是网络实名认证的,时常耐不住发几句,难免有认识不到位考虑不够周全的地方,但都是秉持客观实事求是的,出发点是希望我们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好,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幸福,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强大!这片土地,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的根永远在这里!虽弱小,但敢于直面一切冠冕堂皇的“违法”行为!那么,可尊敬的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