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劳动者工作时间越来越长,谁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我国现在劳动者工作时间达到了创纪录的每周48.6小时,且还有越来越长的趋势。896,996,“狼性加班文化”,引起了社会的巨大关注,甚至007都在上演,劳动者是敢怒不敢言。 这严重损坏了劳动者权益和劳动者的健康,也绝对是不可持续的。 究其原因1.我们的劳动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没有与老板讨价还价的能力。 2.我们的工会,从职责上说,是为劳动者服务的,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利。从基层从一线上说,作用并不突出,好多时候为老板服务的,这一方面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革。 3.各级执法者执法偏松软,老板违法成本低。 大家都是怎么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