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多年前在火车站附近小旅馆的故事。2004年冬天,我和女朋友在CS火车站转车回老家,又不想离车站太远,就在车站旁边一个小旅馆住了一晚,住宿费倒是不贵,30元,但押金扣了100,说是怕我们把房间里的东西损坏了。 我想着也不会随便动她的东西,就入住了。进去一看,房间非常简陋,没厕所,没热水,热水要去公共区域去接,就一张有味道的小床,被子也很薄,老板说如果需要加被子,需要多出10块钱。 那时年轻精力旺盛,虽然白天挺累,但晚上还是和女朋友折腾了一会,床质量不太好,感觉快要散架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退房,老板说我们把他的床睡坏了,还说门锁也坏了,要让我们赔,她们都是当地人,说话也听不太清楚。我和他们辩解了一通,最后老板说看我们是刚出来打工的,就不让赔了,但押金不退。 我本来还要争吵,但女朋友最终还是拉住了我,说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押金不退就不退吧,我们还要急着赶车。 后来,若干年后我再次经过那个旅馆,她的门面早已改变,问了问,得知老板早已换人了,而我曾经的女朋友也早已离开了我。 如今,二十年过去了,我已经人到中年,再次想起那晚的事,依然十分痛恨,同时也十分怀念那个温柔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