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离异带着女儿。一天晚上,前男友要借宿,女子同意了。可没想到,前男友趁女子没注意,竟然一丝不挂的躺在了女子女儿的床上,还搂着女儿,而女儿只穿了条内裤。女子又气又慌,将男子赶了出去,就在女子准备报警时,男子发来了一张照片,吓的女子退却了!
(案例来源:第1眼新闻)
李青青此刻,想手刃了贺斌。
夜深人静之时,她不断的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坐在卧室的床上,眼泪止不住的流,她觉得自己太对不起女儿了。
李青青和前夫离婚已经7年了,女儿由她抚养,前夫定期给生活费。
离婚差不多两年的时候,李青青认识了贺斌,两人是属于网友奔现。
当时,李青青对贺斌印象挺好的,毕竟在她最低谷的时候,贺斌一直陪着她。
奔现的第三天,贺斌跟李青青表白说:你可以放心的把你交给我,我会把你的女儿当成我们的女儿疼。
李青青头脑一热,感动的一塌糊涂,当晚,两人就去酒店滚了床单,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然后开启了同居生活。
贺斌没结过婚,比李青青小5岁,跑长途汽车的,没房没存款。
而李青青,经济条件一直尚可,有房有车有存款。
两人确定关系后,贺斌就搬到了李青青的家居住。
两人在一起同居了5年,一开始俩人感情挺好的,你侬我侬,如胶似漆,不管干啥,都形影不离。
可慢慢的久了,两个人的矛盾就多了,最终选择了分手。
由于贺斌欠李青青5万块钱没还,所以两人又一直有联系。
事发当天晚上,贺斌跑长途颇为困倦,他给李青青打电话说:我跑车要路过你家门口,想上去洗个澡,休息一会儿,我就睡客厅,最多2小时,我就走。
当时李青青心里不大愿意,可贺斌有杀手锏,当时两人谈恋爱期间,贺斌拍了一些两人同房时的裸照和裸视频,于是拿这个威胁李青青,李青青只好同意。
贺斌到家时,已经夜里11点,李青青10岁的女儿早已进入梦乡。
李青青对贺斌没好气说:赶紧洗,动静儿小点,就在客厅活动,休息一会儿赶紧走。
李青青压根没想到,贺斌会把魔爪伸向女儿。
李青青在主卧的卫生间洗完澡,又收拾一下衣柜里的衣服,一看时间快1点了,她跑出去看贺斌走了没有,却发现,女儿房间门开着。
她吓得赶紧跑过去看,贺斌在女儿床上躺着,她掀开被子一看,发现贺斌一丝不挂,而一旁的女儿只穿了条内裤。
李青青愤怒至极,直接将贺斌赶了出去,就在她准备报警时,却收到了贺斌的威胁:你听我的,不能把事情闹到不可掌控的地步,否则有你好看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贺斌用裸照和裸视频威胁李青青,这种行为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第5款规定: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李青青因为裸照和裸视频的事情,被贺斌频频威胁,给她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困扰。
所以说,交友的时候,一定不要做任何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的事情。
2、贺斌一丝不挂的躺在李青青女儿身边,这种行为构成猥亵骚扰。
《刑法》第237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贺斌躺在旁边什么也没干,但一丝不挂已经构成威胁。
李青青女儿是未成年,所以,一旦李青青报警,贺斌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处以5年以上刑罚。
3、不得不说,李青青心也够大的,女儿被侵犯,和她的不负责任有一定的关系。
明知道自己单身带着一个女儿生活,还让本就有不良前科的前男友深夜在家里借宿,这就相当于把女儿置于危险之地。
所以,李青青最终自责难过,也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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