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民警潜入盗墓团伙当卧底,取得盗墓贼信任后,前往芒砀山盗墓,岂料,警队赶到现场时,盗墓分子已经逃跑,而古墓已经被爆破!事后,卧底民警竟被批捕,理由是未能阻止盗墓贼爆破古墓,并以玩忽职守罪被起诉! (来源:新京报)
任杰是一名年轻且精明干练的民警,由于芒砀山古墓群经常遭到一伙盗墓团伙盗掘,上级便派任杰潜入盗墓团伙当卧底,然后伺机将这一盗墓团伙一网打尽。
任杰不负众望,在当地老乡的介绍下,很快接近了盗墓团伙,然后又通过多日的相处,取得盗墓分子的信任,成功后打入了团伙内部。
经过任杰的秘密侦查,发现一群盗墓团伙一共有8个人,彼此分工明确,而且盗墓用的洛阳铲,炸药等等盗墓工具十分齐全。
就这样,任杰成了盗墓团伙首领谢某的跟班,卧底在盗墓团伙里等待着他们作案。
过了不久,盗墓团伙首领谢某决定到芒砀山干一票大的,他们把目标放在了山上的汉梁王墓群。
任杰和8个盗墓分子半夜摸到了芒砀山,谢某等人准备多日,带着洛阳铲和探针爬到古墓群。
这伙人有丰富的盗墓经验,他们先用洛阳铲定位到了古墓位置,随后开始用探针挖洞,用来放炸药。
这次盗墓分子的行动,任杰已经提前向上级报告,上级则叮嘱他不要轻举妄动,密切注意盗墓分子的动向。
这伙盗墓分子果然狡猾,他们在古墓上用探针打了一个近5米深的洞,随后便将洞口掩盖,等到时机成熟再来爆破古墓。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谢某果然又命令盗墓分子准备行动,他们将一批炸药半夜抬到了古墓附近,然后在半夜开始爆破行动。
任杰得知谢某的盗墓行动后,立即向派出所领导报告。当天晚上,一支抓捕小队也上山进行抓捕,可没想到的是,当抓捕小队快要接近古墓时,突然感觉到大地一阵震动。
抓捕队长立即明白,盗墓分子已经开始爆破古墓,于是连忙赶了过去!
令抓捕小队万万没想到的是,盗墓分子好像提前得知了消息一样,古墓炸了一半就溜之大吉,抓捕小队又扑了个空。
上级领导认为,古墓没有炸开,这伙盗墓团伙还会再次作案,于是便准备守株待兔,等盗墓贼第三次来进行盗墓时将他们一网打尽。
又过了几天,谢某又带着盗墓分子前来盗墓,他们搬来了炸药,准备塞在上次还未炸开的位置继续爆破。
这次任杰没有参与爆破,而是被安排到山腰去望风。此次盗墓团伙的行动,任杰已经提前传递给了上级,于是抓捕队再次半夜集结,前往芒砀山抓捕盗墓分子。
可就在抓捕队到达山坡下时,盗墓团伙里有人发现了山下民警们手电筒的灯光,于是大声喊道“来人啦”!
8个盗墓分子分别四散逃窜,抓捕队伍又扑了个空,反倒在半山腰遇到了正在望风的任杰!
等上山一看,古墓早已经被爆破出来一个深达5米,直径为1米左右的盗洞,差一点就爆破到了墓顶!
直到过了6年后,这伙盗墓分子才一一被抓捕归案,他们分别被判处6年到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令人惊讶的是,与盗墓分子一起被批捕的,竟还有当初卧底的民警任杰。
检察机关认为,任杰作为卧底民警,在盗墓份子爆破古墓时,没有积极上前阻止,导致古墓群被彻底暴露,使得古墓的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以玩忽职守罪对他提起了控诉。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谢某等人盗掘古墓的行为?
谢某等人组成的盗墓团伙,多次盗掘古墓,而且在盗掘古墓时用了炸药等方式,对古墓群造成了严重损害,虽然没有盗窃到文物,但已经构成了盗掘古墓葬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盗墓的首要分子要从重处罚,而其他从犯也要根据其犯罪情节分别处以刑罚,判决6年到11年不等符合法律规范。
2、如何看待卧底民警以玩忽职守被批捕?
即便是卧底警察,在执行任务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要根据任务的需要,尽可能地获取犯罪团伙的信息,为打击犯罪提供有力支持。当然,卧底警察也有阻止犯罪行为的义务。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任杰作为卧底民警,在盗墓分子爆破古墓时,没有积极阻止,导致古墓群被彻底暴露,使得古墓的保护难度进一步加大,从民警的职责角度讲,他可能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
不过,任杰作为卧底警察,时刻面临着极大风险,以当时的情况来看,要求他来阻止爆破古墓犯罪可能并不太现实,或者说难度很大。
因此,任杰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还需要考虑当时的复杂环境和任务的特殊性,以及对于卧底警察人身安全的保护等方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