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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来受理证券纠纷案件2433件 南京中院三把“金钥匙”为维权提供多元程序选择

今年5月15日是第6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当日,南京中院成立全国首家证券融合法庭,举办集中采访活动并发布中小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宣传引导投资者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记者在现场获悉,2022-2024年一季度,全市法院共受理证券纠纷案件2433件(包括诉前调案件)。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2244件,占比92.23%;其他证券纠纷案件189件,占比7.77%,主要案由包括融资融券交易纠纷(37件)、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34件)、股票权利确认纠纷(24件)等。

据介绍,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原告绝大多数是中小投资者,诉讼标的额多在30万元以下。索赔对象除上市公司外,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涉诉上市公司被诉侵权行为多样,主要包括财务数据造假、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盈利性预测信息误导性陈述等,诱空型和诱多型虚假陈述交叉重叠,案件审理难度大。

“证券虚假陈述是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典型形式,也是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易发多发行为,依法追究证券虚假陈述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投资者权利救济的主要途径。”南京中院金融庭副庭长王瑞煊介绍。

为此,南京中院打造“诉前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示范性诉讼+诉中委托调解”“代表人诉讼+诉后引导调解”三把“金钥匙”,为投资者维权提供多元程序选择;探索建立证券纠纷诉前调解中立评估机制,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探索选任专家陪审员参与证券纠纷案件审理、通知专家证人出庭就专业问题发表意见、委托专业机构对专门性问题进行评估测算,强化事实认定的精准性,确保审判质量和裁判效果。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应巧玲实习生翁宁

通讯员宁法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