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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帽界天花板!江西,一男子与妻子经常吵架,双方协议离婚,并将房子留给了儿子,岂料

绿帽界天花板!江西,一男子与妻子经常吵架,双方协议离婚,并将房子留给了儿子,岂料,男子意外发现儿子不是亲生的,便找前妻讨回房产,令男子崩溃的是,前妻语出惊人:孩子是你弟弟的,都是你们家的根,要回去干嘛! (来源:新法治报)

张爱国将离婚协议甩在了妻子刘芸霞面前,对她冷冷的说道:“这是离婚协议,你看看吧,如果同意你就签个字,从此以后两不相欠!”

刘芸霞一脸平静,拿起协议书看了一会,突然说道:“离婚协议内容我没意见,儿子跟你我也没意见,不过,孩子得将来得有个保障!”

张爱国不耐烦的说道:“什么意思?你说清楚!”

刘芸霞回道:“就是这房子,虽然是你买的,但是我俩一起还的房贷,我觉得房子就不要分了,直接转到儿子名下。”

张爱国也没多想,随即答应:“这个没问题,房子给儿子,你在上面加一条就是了!”

刘芸霞在协议书上写上两人刚刚约定的条款,双方签字,随后就去民政局拿了离婚证。走出民政局,张爱国顿时感到身上一阵轻松。

想到这些年与刘芸霞的婚姻,张爱国就堵得慌,两人结婚没多久就天天吵架。

自从生了儿子之后,妻子刘芸霞根本不让自己碰她的身体,两人一年到头都没有夫妻生活,婚姻早已名存实亡,离婚对两个人来说都是解脱,张爱国这样想。

过了几天,在前妻的陪同下,张爱国将名下的房产以赠与的形式,转到了儿子名下。

就这样,张爱国一个大男人独自带着儿子,虽然生活又苦又累,但他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心里也觉得有些许安慰。

岂料,随着儿子越长越大,张爱国发现他长得不太像自己,邻居们也七嘴八舌说道:“这孩子咋一点不随爹呢?”“父子俩不太像……”

这个芥蒂在张爱国心里越长越大,终于,他带着孩子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令他彻底崩溃:孩子不是他亲生的!

暴怒的张爱国拿着报告去找前妻刘芸霞,他将报告摔在刘芸霞脸上,大声怒吼道:“你可真不要脸,你这样对得起我吗?把我的房子还给我!”

看着竭斯底里的前夫,刘芸霞也露出愧疚的神色,她思索了半天,终于开腔道:“是的,孩子的确不是你的,不过,也是你们张家的种!”

张爱国怒斥道:“你在胡扯什么?”

刘芸霞轻吸一口气,说道:“孩子……是你弟弟的……都是你们张家的根……房子要不要回去,又有什么关系呢?”

此话一出,张爱国差点晕死过去!儿子变侄子!他是做梦也没想到啊!张爱国精神已经崩溃,对着刘芸霞怒吼:“刘芸霞,你可真是个狠人啦!”

说完,张爱国便摔门而去!接下来,他对还要不要讨回房子,如何面对弟弟和孩子这些事情,已经彻底陷入迷茫。

哪知道,刘芸霞这边也没歇着,她认为张爱国不会再抚养孩子了,竟将张爱国的弟弟张爱军,也就是她曾出轨的情人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抚养费30万!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整个事件呢?

1、张爱国要求回房产的要求是否合理?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将房产赠与儿子,并已办理赠与手续,则该赠与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

而且赠与的房产已经变更登记,原则上来说赠与已经完成。不过,该赠与是基于孩子与张爱国有血缘的父子关系。

如今两人毫无瓜葛,那么,该项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张爱国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撤销。

2、刘芸霞要求孩子的亲生父亲张爱军支付抚养费是否合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

孩子是张爱军的亲生子女,那么张爱军对孩子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刘芸霞作为孩子的母亲,有权要求张爱军支付抚养费。因此,刘芸霞的诉求依法合理。

3、事件的结局如何呢?

在法院的调解下,张爱军同意向刘芸霞支付30万的抚养费和教育费等各项费用。

得知张爱军出轨还和其他女人有了孩子后,张爱军的妻子也与他离了婚。

令人大感奇葩的是,张爱军又反过来向刘芸霞保证,他不会与前妻复婚。不得不说,这家人的关系实在是太复杂太狗血,可能唯一开心的只有爷爷奶奶了!

不过,网友们认为哥哥张爱国才是史上最惨的男人,现在他是妻子没有了,儿子也没有了,兄弟也没有了,房子也没有了!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