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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成都居家4个月燃气费1.5万#现在成都和重庆燃气公司的回复,越来越让人感

#老人在成都居家4个月燃气费1.5万#现在成都和重庆燃气公司的回复,越来越让人感觉到迷惑了。有所谓“用户错觉论”也有所谓的“预估用气收费论”,现在又出现了所谓“滞后气量补收论”。到底在更换所谓的智能燃气表背后,真相是什么?还是期待官方调查结论早点出台。

四川成都一老人居家4个月,在更换燃气表之后,新的燃气费账单来了,要收他1.5万元。老人的子女争辩,以往年度同期这4个月合在一起最多也就三四千元。现在没有任何改变,为何多了这么多钱?燃气公司回复,“在更换表之后,计入了此前十年滞后气量,所以要补收燃气费”。之后针对老人进行了停气处理,最终老人在缴纳8000元之后,才恢复了供气。

真的不太理解啥叫“滞后气量”,是不是将燃气公司以往正常传输过程中的损耗,现在都折到了用户头上呢?而且一口气折了10年的损耗呢?如果想收取这个费,是不是燃气公司应当提供以往所滞后计量的每一个计费期的用气明细?公共事业收费每一个变化,其实都需要进行科学的决策流程,例如要向社会公众明确说明计算基础的变化,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接受质询,如果有避孕药,还应该引入第三方中立机构进行评估和说明。#成都天价燃气# #成都煤气事件#

为何是成都和重庆出现了这类事件?记者发现在这两地背后供应的燃气公司,都出现了同一个股东。而且涉及的用户也是在最近期间刚刚更换了所谓的智能燃气表。这个问题难道不需要深入调查,最终给予明确的答复和调整吗?